grass0916 限制2 三天
藐視版規, 有異議者可以跟我申訴.該主題回收, 新主題發表則自由爭取(除了被處分者), 先發表者獲得.
http://i.imgur.com/xAEzj.jpg
http://i.imgur.com/CxLpz.jpg 了解,
那聊天室要誰開?這裡?
本帖最後由 cvcvcv 於 2012-8-12 11:11 AM 編輯
我對判決結果有疑問
版規是
6)嚴禁使用"回帖僅作者可見"選項,刪除帖子數量搶500#,拍照存證 即 人證證明,即第2名回覆會員有權力發帖,如此類推;以上兩點犯者扣100分.
我覺得他是誤觸版規不是刻意藐視版規
雖然他用語腦包,
但我認為他當時以為自己是在搞笑
由#500的回文(後編無敵)
可看出他當時並不知道可以用這種投機方式達下開新頁的權利...
他大概以為面臨的扣分
是指連續發帖3篇up
but...
在新帖殘夢敘述版規後
#6的回文可看出
他並沒有辯駁,而是坦然接受
這樣判決大可扣他100分(或連續扣100分)刪帖
其他人重發即可
我不認為需要 "從重量刑" 把處分升級成禁訪 抱歉忘了點回覆再發文
再加上本版我無法自行刪帖重發
在這邊補按
造成不便請見諒 cvcvcv 發表於 2012-8-12 11:0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對判決結果有疑問
版規是
第一張圖他已經說 要用什麼樣的方法搶#500 < 就是藐視版規(明知故犯?)
看他開玩笑? 我倒不認為.
-樂- 發表於 2012-8-12 11:11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張圖他已經說 要用什麼樣的方法搶#500 < 就是藐視版規(明知故犯?)
看他開玩笑? 我倒不認為.
我認為的是:
判決必須要遵從比例原則...
既然現有的版規是扣100分
那判決就應該再扣100分或累犯連續扣100分上面執行
而且其後有認罪....
不應該把判決升級為禁訪
cvcvcv 發表於 2012-8-12 11:0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對判決結果有疑問
版規是
第一張圖就說明他是故意的. cvcvcv 發表於 2012-8-12 11:1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認為的是:
判決必須要遵從比例原則...
實際上他犯的是二件事
所以如果真的要做得徹底的話, 我可以把處分改成禁訪並扣100分
另外
你想說甚麼就用回覆, 你按點評我要怎麼回覆給你?
本帖最後由 cvcvcv 於 2012-8-12 11:40 AM 編輯
我了解他犯的第一件事是
6)嚴禁使用"回帖僅作者可見"選項,刪除帖子數量搶500#,拍照存證 即 人證證明,即第2名回覆會員有權力發帖,如此類推;以上兩點犯者扣100分.
但我沒有看到上面的禁訪理由有談到第二件事...
所以第二件事是啥{:soso_e110:}
算了....
我想說的都在#3 和#6上面
只是我對一些細節有不一樣的看法
不論結果是什麼
還是請管理員加入第三方的看法後重新評估一下
基本上我還是尊重管理員判決
謝謝 cvcvcv 發表於 2012-8-12 11:2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了解他犯的第一件事是
但我沒有看到上面的禁訪理由有談到第二件事...
不常見, 也不常罰, 但是常常是讓事情往壞的發展.
必須要到總旨才會看到
http://okayro.com/thread-234546-1-1.html
6.挑釁\辱罵版主(處以禁言\禁訪\限制\限制2)
http://okayro.com/thread-126121-1-1.html
10.請勿挑釁, 被管理團隊認定即是.
綜合描述就是挑釁.
該會員在明知規則下惡意違規,
被糾舉後表現沒有悔意
'' 好吧 扣我 100分 ''
所以被認定是挑釁, 藐視規則, 所以以限制2三天作為小警告.
任何人做出這種挑釁和藐視, 都會被做出類似的警告, 更嚴重的就是封帳.
這是事務決議. 我是不清楚版規的詳細規定啦..
不過從我旁觀的角度看來
是覺得只是難得剛好回到499樓
然後覺得好玩才想順便搶500樓
因此才發兩篇一樣的文說要搶500
很單純的好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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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從回帖看的話
我的角度是覺得他是對於自己已經犯錯了
被處分是應該 那處分什麼就要看管理員的規定
所以後來是坦然接受吧
當初在搶的時候就想說 只是為了好玩想搶500
然後扣100積分刪帖
感覺就像是... 我手上有6000塊 拿100塊可以讓我被登上報紙之類的
個人淺見啦QQ .. ken82210 發表於 2012-8-13 12:2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不清楚版規的詳細規定啦..
不過從我旁觀的角度看來
你的論點與cvcvcv不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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