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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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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16 22:52: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這是一個現代人很可能遇得上的課題... 在實際的生活上我也很常與朋友探討這件事情!!



這一項習俗的重要關鍵點, 就是: 辭祖  ( 請查閱 辭祖 相關內容)



民俗的禮統中有一句話 生是夫家人; 死是夫家鬼 在我們的結婚進行曲裡頭, 有所謂的: 一拜天地 二敗高堂 夫妻交拜... 如此便正式成為夫家之人.



但是離婚呢? 在現代法律中有 離婚協議書; 這一張協議書完成的是陽間法的離婚確認; 其效力相當於春秋禮統中的 休書, 其所解除的婚禮禮拜正是 夫妻交拜; 那麼天地 高堂 又該以何種禮統予以解除? 這時候春秋禮統中便有所謂的 在祠堂中召集族親; 讓妻子持香拜別夫家之祖, 才是真正從陰律上正式讓女子結束夫家媳婦的身分; 從此夫家族親便不得干預此女子在外面的任何行為!! (倘若離婚沒有辭祖, 在百年之後便是由夫家祖先前來接引; 這就是 死為夫家鬼 )



其實每一位結婚的女人都曾辭祖; 在結婚當日男方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時, 新郎便與新娘一起持香答謝女方祖先, 並同時辭謝女方祖先... 因此新娘在踏出門外進禮車前, 才會用米篩遮頭頂(懷身孕時用雨傘), 米篩是保護新娘勿受外靈干擾... 這時候的新娘因為已辭本家祖; 未拜夫家祖, 所以不受任何祖靈庇祐!!



而嫁入夫家的媳婦如果夫君因故身亡, 媳婦如有改嫁必須是夫家的公婆做主將媳婦改嫁, 如此才有辭夫家祖先, 另尋歸宿... 娘家父母是沒有資格為已嫁的女兒嫁第二次的!!



從妳文中得知兒女是與妳同住, 所以妳若曾經辭過祖必須是由了解辭祖禮統程序的老師為妳擺設香案通告天地... 如果兒女未與母親同住, 則母親可以自行持三炷香向前夫祖先辭別!!



回到妳的問題: 與前夫離婚後是否有 辭退前夫祖先 成為這個問題的最主要關鍵...



若已辭祖 則妳僅是(親友)身分; 若未辭祖 則妳仍是(媳婦)身分!!



當妳以此標準確認自己身份的同時; 妳的答案就可以揭曉... 希望對所有曾經離婚, 失婚的女性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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