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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王夢麟籲遺愛人間 萬芳捐大體不怕被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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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7-2 0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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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發表於 2013-4-29 12:47: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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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7%8E%8B%E5%A4%A2%E9%BA%9F%E7%B1%B2%E9%81%BA%E6%84%9B%E4%BA%BA%E9%96%93-%E8%90%AC%E8%8A%B3%E6%8D%90%E5%A4%A7%E9%AB%94%E4%B8%8D%E6%80%95%E8%A2%AB%E7%9C%8B%E5%85%89-221422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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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讓港星專美於前,民歌手王夢麟早在多前就已擁有「器官捐贈卡」,他表示:「生命終結自己不能再用,讓別人可以繼續使用、活著,也是生命的延續。」對於民眾會顧慮到家人感受而卻步,王夢麟表示:「我自己有3個女兒,我是很好的爸爸,也把自己照顧得很好,這樣快樂的理念是自己可以主宰的。」希望呼籲更多民眾響應遺愛人間的公益。

    盧廣仲帶領年輕人新觀念


    萬芳擁有「捐髓卡」、「器官捐贈卡」和「大體捐贈卡」等3大卡,願將遺體捐給醫學院作為實驗用途,對於離世後遺體可能會被泡在福馬林中,被學生看光光,萬芳釋然說:「不就是個身體!」


    盧廣仲4年前簽下器官捐贈卡,他感慨台灣生死教育不足,受到傳統忌談生死的觀念影響,導致器捐宣導受阻,希望年輕人可以一同響應。


    王中平注意身體健康


    王中平20年前就簽下器官捐贈卡,也曾經為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站台,他說:「有些人會認死後一定要留全屍,我覺得人的存在感不在於有一個身體,而是在於付出和貢獻。」簽了器捐卡後,王中平保持運動習慣,他也不抽菸、少喝酒,特別注意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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