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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藝人金剛捲入酒店鬥毆案 雙方北檢再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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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9 0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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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5-11-27 15:57: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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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3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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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金剛昨天凌晨跟友人到「繽紛年代」酒店消費,與其他包廂酒客衝突鬥毆;對方陣營男子藍朝福帶雙槍並連開五槍示威。警方逮捕十二人送辦,檢察官命藍十五萬元交保、其他人請回,不料有人才踏出法警室又和對方打群架,警方再將他們請回警局調查。

    雙方人馬混戰十數秒,法警們紛紛出言制止,其中一名女法警吹哨大喊「不要打架」,清脆的聲音讓人印象深刻。當時金剛還沒步出法警室,未捲入這場「戰爭」,他得知有六男一女在地檢署打群架表示很驚訝。

    金剛說,不認識昨晨鬥毆的兩派人馬,他一上樓,朋友就趕快叫他躲起來,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警方調查發現兩方人馬中,部分有四海幫背景,原本彼此約定撤告,但被開槍的一方覺得面子掛不住,所以在北檢開打「討回面子」;警方已深入調查。

    金剛昨天下午移送北檢時,地檢署聚集約卅名黑衣人,後來人愈來愈多,法警請警方到場盤查,同時請黑衣人離去,但黑衣人離開後又折返騙說要「上廁所」,藉故跑到一樓法警室外等人,連二樓偵查庭都有「哨兵」。

    警方指出,本名李信樵(卅四歲)的金剛,昨天凌晨與五名友人到大安區一家酒店消費;凌晨三時結帳後,金剛的友人與另間包廂酒客在走道上發生肢體碰撞、口角後鬥毆,藍姓男子(四十一歲)輾轉獲悉後帶兩把手槍上樓,先朝大廳天花板開一槍,接著朝包廂天花板連開四槍。

    藍的同夥在槍聲助陣下,痛毆金剛這方人馬,造成徐姓、劉姓、陳姓及連姓男子頭部受傷。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據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到場逮捕藍,在他身上搜出兩把手槍及十六顆子彈,依槍砲罪嫌送辦;警方同時帶回金剛等十一人偵詢,因雙方互控傷害,統統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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