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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壹週刊判賠高凌風家人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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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9 0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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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6-1-15 12:15: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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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A3%B9%E9%80%B1%E5%88%8A%E5%88%A4%E8%B3%A0%E9%AB%98%E5%87%8C%E9%A2%A8%E5%AE%B6%E4%BA%BA30%E8%90%AC-190000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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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故藝人高凌風於二○一二年間控告一名男子合誘他太太脫離家庭,壹週刊卻報導「高凌風告金友莊通姦」;高凌風認為報導不實,已損害他家庭生活及名譽,提告求償三百萬元。高院昨天判決壹週刊要判賠繼承訴訟的高家人卅萬元定讞。

    高凌風二○一二年一月底提告,一個月後撤回告訴表示不再追究。高凌風指控,壹週刊沒盡查證義務,為刺激雜誌銷售量,撰寫標題為「妻與神祕醫師臉書談情」、「高凌風告金友莊通姦」的不實報導,導致社會大眾誤會、太太不願與他說話。

    壹週刊辯稱,高是公眾人物,他的婚姻問題已是台灣社會所知,也是公共議題,本案是可受公評事項。無論高是提告合誘或通姦罪,壹週刊報導都沒惡意,婚姻不可能只因為一篇報導破裂。

    >高等法院認為,撰文記者曾透過「可信管道」取得金友莊與男子的網路聊天內容,記者只要稍加詢問「可信管道」,就能知悉高凌風提告的罪名並非通姦罪,壹週刊卻為了增加讀者購買意願不實報導,判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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