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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男求復合不成 逼女友喝殺蟲劑判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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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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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1-4 08:26: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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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7%94%B7%E6%B1%82%E5%BE%A9%E5%90%88%E4%B8%8D%E6%88%90-%E9%80%BC%E5%A5%B3%E5%8F%8B%E5%96%9D%E6%AE%BA%E8%9F%B2%E5%8A%91%E5%88%A4%E7%B7%A9%E5%88%913%E5%B9%B4-041705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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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一名彭姓男子,4年前因不滿葉姓女友提分手,求復合不成,竟強灌女友喝下殺蟲劑,並持利剪刺傷其手腳,最高法院今(3)日考量彭男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依強制及傷害罪判處彭男3年緩刑定讞,並須按月支付30萬元賠償金給葉女。


    判決書指出,彭姓男子與葉女交往8年,後來葉女愛上別人而提出分手,彭男心生不滿,2013年8月26日上午6時許騎機車到前女友家,見葉女準備上班,立即攔下葉女要求復合,遭葉女果斷拒絕。


    彭男暴怒欲強灌葉女殺蟲劑,葉女用力阻擋,所幸殺蟲劑僅潑灑在衣服上,彭男接著拿出預藏的利剪朝葉女手腳猛刺,大喊「殺死妳」,將人押上車帶離現場,最後彭男開車自撞電線桿,葉女才趁機脫逃獲救。


    高等法院認定,彭男未攻擊被害人致命部位,傷害罪部分判8個徒刑,強制罪則判刑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考量彭男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40萬元,加上彭男年逾60歲無教化之意,今(3)日宣告緩刑3年,期間須按月支付30萬賠償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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