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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林克穎若押回台灣 只關一年、還有漢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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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8-8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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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17-6-29 09:11: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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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29/1150274/%E6%9E%97%E5%85%8B%E7%A9%8E%E8%8B%A5%E6%8A%BC%E5%9B%9E%E5%8F%B0%E7%81%A3%E3%80%80%E5%8F%AA%E9%97%9C%E4%B8%80%E5%B9%B4%E3%80%81%E9%82%84%E6%9C%89%E6%BC%A2%E5%A0%A1%E5%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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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商林克穎七年前撞死送報生後逃回英國,我國跨海訴訟要求將林引渡回台,蘇格蘭高院去年竟以我國牢房僅0.6坪,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受非人道或侮辱的待遇或懲罰」為由,判林男不必引渡,案經上訴,英國最高法院昨判決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我國監獄不人道,將引渡案發回蘇格蘭高院重審,我方勝訴扳回一城。


    《蘋果》報導,林克穎(46歲)2010年3月,在台北市名亨酒店爛醉後,開賓士車撞死送報貼補家用的孝子黃俊德後逃逸,依過失致死等罪判刑4年定讞,林竟持友人護照、易容騙過海關逃回英國。


    為緝捕林男返台服刑,法務部、外交部與英國檢警合作,簽訂備忘錄,林男2013年被英國逮捕並聲押獲准,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一審也判決,林克穎須被引渡回台入監服刑,但林克穎委任律師,以台灣監獄擁擠,服刑環境不人道等理由上訴。


    我法務部因此提供圖文說明,向英國法官強調,台灣監獄有雙人舍房,也不會強迫外國受刑人一定要吃中式餐點,會搭配西方的吐司、麵包及漢堡等食物,絕不會讓林克穎在台灣服刑時受到不公平待遇。


    昨英國最高法院判決判決將引渡案發回重審,但目前尚未訂出重審開庭時間。去年十月,林更獲法院裁准保釋,但須每周向警局報到。法務部指出,若林引渡回台,應再服扣除遭英羈押期間所剩約一年的殘刑。


    (吳珮如、陳培煌、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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