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客運公司日前在國道發生嚴重車禍,造成6死11傷慘劇,肇禍司機供稱是前方未開燈車輛害他急轉才發生意外,但高雄地檢署13日發現行車記錄器顯示,客運前方車輛是正常行駛且有亮燈,直接打臉司機說法,檢方也再度傳訊司機,要求他加以說明。
一輛從高雄到台北的阿羅哈客運,11日晚間11點43分,行經國道348公里處,突然猛撞護欄,造成車上包括駕駛共17名乘客中,6死11傷,其中至少3人疑是被拋飛出去死亡,駕駛供稱是因為閃避一輛未開車燈的轎車,才會釀禍,但檢警調查後以證據直接推翻司機的供詞。
闖禍的吳姓司機向警方供稱,當時天色昏暗,該路段又沒有車燈,他剛從岡山載客上國道,因為一輛沒開車燈的轎車,加上車體又是黑色,快要接近時才發現,他本能反應急打方向盤,沒想到車速無法控制,才造成重大車禍。
檢警調閱阿羅哈客運的行車記錄器影像後發現,客運前方確實有一輛小客車,但該小客車是正常行駛狀態,且車尾燈也有正常亮著,與客運保持著一定距離,沒有變換車道或突然切入的情形,事實與司機的供詞不符,檢方已經再度傳訊肇禍司機說明,要求他釐清事發經過。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鴻儒表示,至於前車與客運的距離有多少?客運的車速是否超過110公里的限速?司機是否有打瞌睡或精神不濟等情形,都是調查重點,也需要進一步等鑑定報告出來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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