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今(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後「失蹤」半年,遭中國政府宣布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李明哲在中國出庭受審時,他承認檢方指控與中國籍被告彭宇華,透過網路討論與社群軟體等方式,「共同組織、策畫、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並公開「認罪」。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及母親郭秀秦9/11被中國委任律師通知前往聽審,隔天即返台,至今沒有再收到李明哲案後續相關訊息。李凈瑜及台灣民團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今(27)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訴求「釋放李明哲、我要探監」,由於目前家屬仍不知道李明哲被關押在何處,要求中國政府應給予家屬人道探視權。李凈瑜說:「我要求每週探監一次,直到李明哲自由返台那一天。」
救援大隊預估近日中國將會宣判李明哲案。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不管宣判結果如何,在台灣人心中已經出現「李明哲無罪」,要求中國應該立刻釋放李明哲,釋放前應賦予家屬探監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