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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性侵國小姊妹花 獸父遭重判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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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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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10-12 11:03: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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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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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妻子離家後,兩人打離婚官司分居期間,就讀小三及小二的女兒跟他同住,沒想到陳男竟伸出狼爪逞慾,兩個女兒分別遭到強制猥褻及性侵,新竹地院重判陳男7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4年6月間,陳男酒後在廚房內強脫小三女兒的褲子並襲胸得逞。不久又酒後當著老母面前,性侵小女兒得逞,姊姊見苗頭不對,立即跑開現場,才未受害。由於原本活潑的2女童到校後悶悶不樂,學校老師詢問之下,才發現姊妹花遭獸父狼爪侵害,通報社會局及警方偵辦。


    陳男向法官表示,他沒有對女兒強制猥褻及性交,也沒有壓在她們身上,她們是被人逼的才這樣說,聲稱跟女兒們感情很好。


    姊姊向法官表示,父母分開幾天後,爸爸喝酒在廚房脫她褲子並摸胸。而她有看到爸爸壓住妹妹,且奶奶有叫她們姊妹將房門鎖起來。而妹妹在作證時也向法官表示,她不想說、只想寫,因此在紙上寫「爸爸摸胸、屁股、尿尿、脫我褲子」。


    法官認為,兩姊妹指證歷歷,且沒有構陷生父的動機,再者她們也出現創傷症侯群,在庭訊時不斷哭泣搓手,採信2女童證詞,因此依強制猥褻幼女罪及對強制性交幼女罪判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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