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姓女子從19歲就到台南,當商品包裝員已經2年多,正是最愛打扮的年紀,薪水只有2萬多元、又都要寄回家,竟選擇下手行竊,結果被店員發現,因此被警方逮捕,阮女穿著緊身、刷破牛仔褲配白布鞋,打扮相當亮麗,問到她為何要行竊,只說是臨時起意。
21歲的阮女在台南舊縣區的工廠工作,負責替禮品做外部包裝,已在台灣工作2年;4日下午阮女獨自坐火車到市區,連續到服飾店、賣場逛街,並順手牽羊,偷走2件衣服、亮唇膏、手機殼、充電線等3C用品,結果在出賣場時被店員發現,才被警方逮捕。
阮女到警所後,警員看她外表清秀、身材嬌小打扮也算入時,起初不覺得她是小偷,但最後在她包包內起出多項贓物,這時阮女才坦承她有偷東西,至於為何要行竊,起初她不願多說。
人力仲介公司說,阮女來台灣工作只領基本工資,2年來表現都很好。阮女作筆錄時,才說是因為家裡缺錢,靠她一人在台灣賺錢,每月只留2、3000元在身上,其他錢都寄回家,但是她喜歡打扮,4日放假時,獨自到市區逛街順便行竊,下次不會再犯,訊後警方將她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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