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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奧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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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22-10-12 06: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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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2-10-21 09:10: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凝小璇 於 2012-10-21 05:12 PM 編輯

    看到新聞區一篇樓上太吵被樓下提告的新聞
    想到我家情況
    不過我家只有兩個人 我們平常不是不在家
    就是都呆自己房間看電視或玩電腦 再家說真的除了出門
    根本沒什麼再走動

    可是樓下就有個奧鄰居整天找麻煩
    晚上8點 我們兩個人看電視玩電腦完全沒走動
    她居然可以上來按電鈴說我們走路摳摳摳的
    吵的他睡不著 ...就算了
    陽台曬棉被被不知哪飛來的沙子弄髒了
    先是上來吵 給她看我們陽台根本沒沙子這種東西
    她看完之後還報警說我們故意丟沙子下去
    警察來按電鈴我整個........超無言
    是怎樣 有被害妄想症嗎 整天沒事找事
    難道沒有樓上能用什麼方法證明根本沒再吵
    可是樓下三不五時上來亂一下搞得我們雞犬不寧的方法嗎
    想蒐證也不知從何蒐起

    有什麼方法可以跟那位鄰居證明我們真的沒在吵別再來亂了嗎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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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2-7-19 08: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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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2-10-21 11:51:03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是我我就直接去踹門叫出來面對了
    那種人就是欺善怕惡

    說到壞鄰居就想到壞鄰居的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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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22-10-12 06: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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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1 12:31:04 | 顯示全部樓層
    x0823x 發表於 2012-10-21 11:51 AM
    要是我我就直接去踹門叫出來面對了
    那種人就是欺善怕惡

    不好吧

    我也十分想去踹門

    不過就變成我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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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8-7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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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12-10-21 13:29: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疾風神影 於 2012-10-21 01:38 PM 編輯

    照你文章看來
    先說您樓下鄰居吧!? 估計他有精神病之類的症狀!
    (如警察來)可試著請他們調看看對方是否有這等病歷~?

    因為他這樣三不五時, 來舉報您!! 而且都沒有確切證據,
    就請警察來~已經構成擾鄰之嫌;妨害居家安定之實。

    如果他常常上來說那些五四三, 最好就是沒禮貌的敲擊您的門戶;
    錄影存證最好, 不然就錄音;這都將成為日後的佐證之鑰。

    再者,不是只有樓下能舉報您!! 警察來,反觀你真沒做哪些事情~
    可像警察具體一一說明,或是請對方拿出"蒐證"的證據來,在說那些。


    不然您真的可嗆警員說,對方有提供您認何蒐證之實嗎?
    這樣常常來請安報到,已經構成您日常的生活壓力、恐慌!
    (Ps. 如果警察態度傲慢或不講禮的話;好聲好氣,當然婉轉敘述您的不安。) - 民安法

    這社會是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
    警察來,那是"義務"!有人舉報,就應照型式走。
    (重點就是要請對方,拿出證據來!不然這樣隨便請警察來∼已構成擾鄰和浪費公堂資源。)

    當然,如果警察要拗你,也別傻傻的被拗;也能蒐證舉報他。
    此處說的就是,您像他說明了事實,結果他不予理會!!你有權力、義務舉報他

    這時代,攝像那便利,網路又那發達!
    很多事情,是很好解決的∼

    嚴重點, 還能反咬對方毀謗。

    ----
    給2F,現在不是拳頭的時代了~~
    明著來,說到最後,原本對的是你,最後連要立足之地都沒有。
    (Ps. 當然如果是瀟灑氣魄話, 就沒話說{: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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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1 13:42:28 | 顯示全部樓層
    疾風神影 發表於 2012-10-21 01:29 PM
    先說您樓下鄰居吧!? 估計他有精神病之類的症狀!
    (如警察來)可試著請他們調看看對方是否有這等病歷~?
    可試著請他們調看看對方是否有這等病歷~?

    這個我覺得應該是不太可能可以
    這種事也不只我家會有吧
    而且對方我想99%也不可能同意給我查

    警察來看了之後也說不是我們的問題
    而且我們陽台是用板子把縫隙擋住 只有上面通風
    就算要丟我還要爬上去翻出去才能往下丟東西
    又不是瘋子沒事拿命去搞他棉被幹麻
    我媽是氣的要死一直對著他們念 他們也頂多就安撫
    畢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好的

    是有想過他來按電鈴就錄音
    可是他是來說我們怎樣怎樣走路很吵之類的吵到他
    可是不能證明我們沒有再吵 所以錄音感覺也沒什麼用

    我是覺得能忍就忍 除非他太過份
    就算再檢舉 警察再來 我頂多是被他吵那一下
    他就又多一個亂檢舉的嫌移了
    他真的要繼續鬧 那些來過的警察也就會是我的證據
    對我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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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7-4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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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2-10-21 16:38:5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87441715 於 2012-10-21 04:40 PM 編輯

    其實這樣從一個角度來看

    可以告他毀謗罪

    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已經毀損你的名譽,從鄰居叫警察來,你就有相當權力來告他


    給你做參考
    http://www.psychpark.org/discuss/board1/declare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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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1 17:10:24 | 顯示全部樓層
    S87441715 發表於 2012-10-21 04:38 PM
    其實這樣從一個角度來看

    可以告他毀謗罪

    摁 謝謝你
    雖然討厭他這種形為
    不過抱怨歸抱怨
    我想不要太過分 我還是能忍就忍
    況且真的告了很麻煩 光是出庭就不知道要幾次
    我還有個車禍的官司打了1年還沒打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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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0-21 19:31: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x0823x 於 2012-10-21 07:38 PM 編輯

    給4F:
    我爽就好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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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13 0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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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發表於 2012-11-3 20:05:02 | 顯示全部樓層
    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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