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委會去年統計,大學新鮮人待遇,只有2萬6千多元,但是台中一名大四學生,還沒畢業,月薪已經有3萬5,從高三開始,他就進入機電公司實習,白天上班,晚上和假日上課,累積5年工作經驗,也取得技術證照。
學生們熟練的組裝各式機械零件,他們有的是高職生,有的已經唸科技大學,從高三開始,每天過著白天上班,晚上或週末回學校上課的生活。
產學合作學生:「休禮拜日。」記者:「只有一天?」產學合作學生:「因為禮拜六要上課,剛開始會覺得(累),不過習慣之後就還好。」
不像以往建教合作,幾個月輪調一次,學生們類似半工半讀,領的也是正職員工薪水,像這位林同學,今年大二,到公司一年半,月薪2萬8;還有張同學,22歲,年資5年,目前擔任第一條生產線組長,即將從大學畢業,已經錄取了研究所。
產學合作學生張家維:「我去年總收入42萬元,平均月入3萬5,我可以負擔我自己的生活費和學雜費,可以自給自足。」
同學可能還在玩樂,張同學不但有學歷,還有經歷和證照,他不認為辛苦,反倒覺得很充實,也學到一技之長,勞委會這項青年人才培訓方案,從95年開始推動,全台灣1100多位學生都參與這項計畫,真正的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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