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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詐領助理費 議員顏曉菁判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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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9 0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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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6-2-19 14:06: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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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8%A9%90%E9%A0%98%E5%8A%A9%E7%90%86%E8%B2%BB-%E8%AD%B0%E5%93%A1%E9%A1%8F%E6%9B%89%E8%8F%81%E5%88%A45%E6%9C%88-215005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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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現任高雄市議員顏曉菁在擔任前高雄縣議會議員期間,涉嫌以人頭領取助理費,高雄地院18日宣判,認定申領的黃姓女子並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顏曉菁5月、黃女3月,均可以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法官根據「高雄縣議會第16屆議員及助理資料表」發現,43歲黃姓女子自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擔任顏曉菁助理,但實際上黃女當時因有意參選里長,只是掛名人頭助理,真正從事助理工作的是卻是黃女之母。

    判決指出,黃女於2006年4月至6月忙於競選里長,後又因競選失利即出國,甚至結婚生子,換算她表面上擔任顏曉菁助理時間長達2月1月,就有1年7月又13天不在台灣,且不曾與顏曉菁連絡,根本不可能擔任助理。

    顏曉菁辯稱助理工作並無明文規定,只要對議員有幫助即可,不過法官仍認定,實際執行職務的是黃母而非黃女,但縣議會卻因此撥付109萬餘元到黃女帳戶,已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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