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女子在丈夫手機發現王姓女子傳訊「我知道你喜歡和我在車上做比較刺激,每次在車上你都很滿足」,王女還打電話給她嗆聲「妳不要離婚無所謂啊,我可以做他一輩子的情人」;新北地院認定王女介入吳女婚姻,除了嗆聲,更在臉書PO出親吻照、赤裸上半身合照,今天判決她要賠償吳女精神慰撫金15萬元。
吳姓女子提告指出,與丈夫結婚21年,前年5月卻接到自稱是丈夫女友的王姓女子電話,嗆聲希望吳女趕快離婚,以便她能「扶正」;同年6月,吳女發現王女傳訊給她丈夫,調侃她是「黃臉婆」。
王女傳訊給吳女丈夫:「你3個月不和你家的黃臉婆做愛的,是你自己拿你全家發的誓言」、「你不是說她親你時技巧沒有比較好,只是在叫床比較大聲,我知道你喜歡和我在車上做比較刺激,每次在車上你都很滿足!」
同年7月,王女還打電話嗆給吳女:「昨天我們在車上做愛的時候,你也有打電話,連打了3 通」、「妳不要離婚無所謂啊,我可以做他一輩子的情人」;11月時,又打電話嗆聲:「我是小三沒有錯,但是我為他離婚了,也為了你和他把孩子拿掉了...大不了我們同歸於盡」。
法院開庭時,王女聲稱她現在罹病,很多事都不記得了,簡訊內容、臉書訊息不確定是不是她發送,電話是她撥打給吳女;法官依據吳女提出的電話簡訊、臉書訊息等證據,認定確實是王女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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