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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onlyqp1213

[長篇小說] [轉貼] 圖書館的春天 第一部 作者;黃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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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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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7-11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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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3:31 | 顯示全部樓層
    「反正你只要負責把喜歡的女孩子追到手,再帶回來給我過目就行!」


    「我追到應該給我媽過目,為什麼要給妳過目?難不成妳∼」瞧他笑得多曖昧啊!


    「你幹嘛笑成那鬼樣子啊?」我惱羞成怒的樣子好像蠻能取悅他似的!


    「放心,一定會讓妳當大的,那個寶座沒有人敢跟妳搶。」蛤?


    「說到哪兒去了?什麼大的小的?」我裝傻道。


    「當然是大姊啊!妳想到哪兒去了?哦哦∼」哦什麼?


    「不跟你說了啦!我要吃牛排,你要請我。」我撒賴的功夫一流。


    「我從美國回來,是客人,應該由妳請我才對。」那我也要移民國外回來讓別人請我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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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從南部上來,我也是客人,那叫*和我媽請才對。」我照他的邏輯推衍著。


    「哎∼我請就是了。」耶耶耶∼


      我的開心彷彿也感染到他,見到他笑了,我就放心了。


      或許這一趟台北之行,沒能為老媽賺到一個女婿,但是我卻為我自己賺到一個朋友,其實相親這字眼,並不是那麼令人討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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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4:06 | 顯示全部樓層
    走在仁愛路的木棉道上,拾起一朵散了一地的木棉花,思緒早已飄回了南台灣,那間燠熱的圖書館。

      回來台北已經一個多禮拜了,這次被老媽糾回來之後,沒什麼理由可以讓我立刻趕回去,學校都已經放暑假了,我還有什麼理由呢?


      習慣彷彿是一種苗蠱,無聲無息的侵入你的骨髓,讓你無力抗拒。


      有時我會想,當愛已變成習慣時,是否是一種悲哀?


      這些天,我像是一只失去主人的風箏,在台北迷濛的天空裡,飄飄盪盪,找不到主人的心,讓我有些落寞。


      找了張椅子,坐了下來,我得好好思考,這八年,這要命的八年,為什麼我可以忍了八年都不說,現在回頭想想,好像一場夢,彷彿走過那八年蟄伏歲月的人兒,並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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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4:23 | 顯示全部樓層
    像我這種愛了就說,喜歡就搶,說難聽點,就是有異性沒人性的人,彷彿不是那種會躲在一旁電電偷吃了八碗,呃....是說我不應該是那種暗戀了人家八年還不出聲的傻瓜,但是這種傻事,我真的做了。


      當你無法解釋自己的行為時,就怪罪宿命吧!一定是我前輩子玩弄了人家很多年,所以這輩子我才會這麼無厘頭的走了這一段歲月。


      這樣想,我心裡就好過多了。


      如果沒有那封幸運信,或許我會就這麼一直走下去,至於無怨無悔嘛!再說啦!我不敢擔保。但是當我安於宿命時,上帝又給了我一道新的難題。

     

      我無意識的剝著木棉花的花瓣,心裡想到的是,女人最愛問的一個問題─愛我不愛的笨問題,剝了一片花瓣,嗯,愛,再剝一片,嗯,不愛,反反覆覆,覆覆反反,煩死了!要是我,就直接上前揪住對方問清楚,你到底愛不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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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4:38 | 顯示全部樓層
    突然驚覺到,為什麼我不直接去問他呢?害我浪費了這八年,都是愛情惹得禍,愛情讓我笨了許多。


      或許這就是愛情的魅力所在吧!


      我不管了,跳上一班開往台北車站的公車,我決定回到那個燠熱的南台灣。


      買了張車票,在開車前的空檔,我撥了通電話給老媽,告訴她我有急事要回去。當她在電話裡頭哇哇大叫的時候,我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我要回去追求我的幸福。」老媽便冷靜了下來,告訴我別又讓她丟了一個失蹤了八年的女兒就好,我微笑地掛上了電話。


      拿著車票,邁向我幸福的未來。

    直到下了火車,雙腳踏上這個我生活了八年的土地時,我才驀然察覺自己的衝動,我倒有些著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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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4:52 | 顯示全部樓層
    難道這就叫做近鄉情怯嗎?


      就像八年前一般,我一步一步地走著,頂著一個火辣的大太陽,不時地拭去額上急欲滑落的汗珠,心裡在意的是同一個男人,但是上帝啊!請保佑我,別又讓我默默等待另一個八年了,我已經沒有這樣的青春歲月可以揮霍。


      二十二歲的女人,為愛守候了八年,人們會為了她的痴情而感動。


      如果換作是一個三十歲的女人,哈!等死她算了!現實是很殘酷的。


      不知不覺地,我來到了李醫生的診所門口,我知道這個時候,他應該還在,現在才下午五點多,雖然他五點就休診了。


      我完全沒想過要先稍微修整一下自己的儀容,便推開門走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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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5:05 | 顯示全部樓層
    幸好護士已經先行離去,只見李醫生坐在辦公桌後,低頭專心地寫著一些東西。


    「阿梅,怎麼回來了,是不是又忘了什麼東西?」他頭抬都不抬地丟了一句話給我。


    「我忘了把你帶走。」我倚著門懶懶地說道。


    「妳∼妳回來了。」就這樣?沒有更熱情的歡迎儀式?


      沒由來的一陣無名火,趨使我走上前,繞過他的辦公桌,我低下身,捧住他的頭,狠狠地吻住了他,我已經沒有多餘的理智可以去思考自己的行為,會種下什麼樣的後果,一切都等我做完了再說!


      事後再想起那一吻,我都覺得有些燥熱,該怎麼形容呢?天雷勾動地火,一發不可收拾?喔!不!太老套了!總之,就是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領,用力地佔領他的嘴,他呆愣了一兩秒之後,也給我相同程度的回應,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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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5:18 | 顯示全部樓層
    彷彿兩人都記起自己應該需要呼吸一般,我們同時放開了對方,我有些狼狽地退了幾步,大口地喘著氣,李醫生的樣子,也不會比我好到哪裡去,看到他有些慌亂的模樣,我有著一種很奇怪的滿足感,原來自己擁有讓他慌亂的能力,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我笑了,彷彿有人開了我的閘,那笑聲一直持續著。


    「妳笑什麼?」李醫生莫名其妙地看著我不可自抑地大笑。


    「沒什麼,只是看到你,讓我覺得很快樂,所以我笑了。」我很大膽吧!終於恢復正常了。


    「為什麼要這麼做?」什麼怎麼做?


    「指強吻你這件事嗎?」我隨手撥了撥頭髮,揀了張椅子坐了下來,好整以暇地看著他。


    「為什麼?」如果每件事都需要找一個理由來證明它的合理性,多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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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5:40 | 顯示全部樓層
    「沒有為什麼,想親就親啦!」我胡亂地回答著。


    「妳沒有想過對方的意願嗎?強迫別人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情,是一種非法的行為。」哦?


    「你不喜歡我親你嗎?那你為什麼不反抗?」我想我的樣子,活像一隻抓了老鼠的貓,還問那隻老鼠恨不恨我啊?


    「那不一樣!別把這兩件事相提並論!」看來咱們的李醫生有些失控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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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5:55 | 顯示全部樓層
    「你知道嗎?這個禮拜,我在台北,感覺很孤單,雖然我在這裡也是一個人,但是不一樣的是,這裡有你,或許你不能瞭解支撐一個女人獨自來到異鄉悶悶地生活了八年的心情,連我自己也不能理解,你和我都做了同樣的傻事,但是支持你的動力,是你行醫的理想,而支持我的動力,是你。如果沒有那封幸運信,我會一直像個傻瓜一樣守候著,但是上帝卻給了我另一條路,讓我有了選擇,我不知道自己前輩子是怎麼欺負你的,但是默默等了八年,我想我已經償還得夠多了,現在我要爭取自己的幸福,所以我回來了,用我自己的方式告訴你─我回來了。」


      當我說完這一大串,李醫生只是默默地看著我,突然他起身走向我,我不懂為什麼他要拉我起身,當他吻住我的那一剎那,我笑了。


      這就是他的回答,專屬於李醫生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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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6: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來我們是同一種人,這是無庸置疑的,瞧瞧我們這八年做了什麼傻事,你就會瞭解。

     如果你以為接個吻就代表這個故事的結束,哈!還早得很咧!


      感情不光只是愛情而已,兩個人從朋友開始發展友情,看對眼了就滋生愛情,如果順利的話,結婚生子建立家庭,逐步經營親情,每個人莫不希望自己能夠穩穩當當終老一生。


      如果我還能夠有一個八年可以揮霍的話,我會慢慢地陪他慢跑,反正跑到哪兒就到哪兒,但是歲月是個無情的傢伙,它不會因為你說想上個廁所,就在旁邊等你五分鐘不走,我不能再任性地說,愛情這玩意兒需要慢慢培養,就乾耗在那兒不動,就算我肯,我老媽也不肯,還有我的身體也不答應,嘿∼這可是非常實際的問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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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6:25 | 顯示全部樓層
    難道有了愛情以後就坐在伊甸園裡喝西北風嗎?如果兩個人都有結婚組家庭的共識時,健康的身體就是首要考量的條件了,假如兩人都願意為了下一代而努力,不論是認養或是親自生幾個,相信我,「養」小孩是一件很花體力、腦力、財力、心力的事情。那可不像你養一隻電子雞或是寵物蛋那麼好,反正死了,頂多再買一個,或是打開螺絲動一點手腳那麼簡單。


      倒也不是說這樣我就得急呼呼地拿出結婚證書,逼他簽字啦!


      只是到了我這個年紀,更確切的說法是,到了三十歲這個年紀的女人,婚姻的實際意義遠比愛情的情感意義來得更重要,前些天在台北碰到幾個大學時代的死黨,有的已經是好幾個小蘿蔔頭的媽了,有的像我一樣待字閨中,有的則在情海上衝浪跌了個跟斗,嗆得很!


      我愛我的李醫生,但是我不一定要嫁給他,雖然種種外來壓力迫使我去思考這個問題,我大聲地告訴她們我的看法,朋友則是笑我還是一樣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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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6:43 | 顯示全部樓層
    二十來歲的黃毛Y頭認識男人,可以沒有原則,因為她還有大好的青春歲月可以揮霍,但是三十來歲的女人認識男人,可就不能沒有選擇,如果碰到只想談戀愛不想負責任的男人,叫他去死死算了!別來佔用老女人的時間。


      呵∼很可怕的說法吧!我卻不得不承認。我也曾經想過,人生好像不是只有談戀愛而已,一個人不也很好,輕鬆自在,快活逍遙,但是當一個有點年紀的人,最怕的不是經濟或是事業的問題,最可怕的現實是來自於心靈上的寂寞空虛。


      現在我才體會到老媽常在我耳邊叨唸的一句話:「人不怕賺不到錢,就怕找不到跟你一起花錢的人。」


      以前我最愛回老媽的一句話是:「人不怕找不到陪他一起花錢的人,就怕他找不到我而已。」我很皮吧!所以自然常常被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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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6:58 | 顯示全部樓層
    枯坐在圖書館裡也過了八個春天了,我不是找不到春天,只是我不敢伸出手去擁抱春天。


      任那春天來來回回地滑過我的眼簾,我只敢用自己的雙眼,渴切地留住春天絕美的身影,然後陪我渡過燠熱的夏天、傷感的秋天還有森冷的冬天,接著又是另一個循環的開始。


      不同於以往的是,今年的春天似乎欲走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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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5 14:27:09 | 顯示全部樓層
    假如我夠大膽的話,我會在某一個沁涼如水的夏之夜,把李醫生約到圖書館後的小山丘上去數星星的愛情,然後當流星劃過的那一瞬,大聲地問他:「你許了什麼願望?」當流星再次滑落,我會拿出收藏已久的金箍圈,對!就是套在孫悟空頭上的那一種!叫我拿鑽石出來,哈!想得美!然後把金箍圈輕輕地戴在李醫生的頭上,你以為我當自己是那如來佛嗎?錯!我只是那一圈小小的金箍,情願將自己鎖在李醫生的身邊,一生相隨,嗯,最後我再湊上前去,擷取那專屬於春天的氣息,你問我是什麼意思喔?就是說再來一次強吻啦!笨!不是每句話都非得要說得那麼清楚。


      多麼偉大的情操啊!連我自個兒都不禁掬起一把鼻水,啊!沒有啦!是說眼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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