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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Felicita

投訴LUNA版版主  盜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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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2-19 18:09: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傻楓,*]] 於 2008-12-19 05:43 PM 發表
; W$ r: @* ]( t) O! |/ k( J. p非投訴者或被投訴者
  @  \' y+ U) [- E請勿介入,以干擾版主做抉擇
2 w' ~5 a4 v. Y7 K3 }0 X+ K
/ ]4 c7 a: S: N
問心★為該篇文章原著,1 q1 K# U/ D1 _6 ?( z% P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列為投訴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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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19 20:36: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6樓的 Felicita 的帖子

只要是包含這件事情的人% f0 f1 g2 z; D5 ~' `& S7 S

. a0 v% L9 C+ M6 I  m都有資格可以提出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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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0 01:41:26 | 顯示全部樓層

版 主 有 義 務 回 覆 會 員 問 題 。

=   =首先為何高層尚未、沒有操作?" a# c4 ~  C& q7 p
理由:等你們正式商議討論過後 在做總結
. N8 m& x* O9 h' F: x   畢竟 你們還有一大堆話要說 要解釋
( R4 D; ~2 t8 P+ _9 A8 a/ ^: z( b   所以高層才不參與 這項抗爭
* V6 [% ~* }, q$ A- y
, {. @& s2 n. d  r! G
根據公告消息告知:
0 A9 m. {% s% P' B1 ]9 L4 S# S版 主 有 義 務 回 覆 會 員 問 題 。
  會 員 投 訴 前+ T& _3 u; ^; v& E3 F( `
  一 定 要 與 版 主 交 涉 ( 短 消 息 ) 過
) N! W& Q" ?! j# y3 q3 a& q( k( \/ V- [  交 涉 不 成 才 來 投 訴 , R- F0 r9 E5 q6 o. K2 t* U
  凡 是 會 員 不 先 交 涉 則 來 投 訴, |' \3 q  Z; a2 X; [
  將 【 刪 除 】# x, @& u- O+ j* D. `
& R, q1 V* p7 a9 M# Z' T
  如 果 版 主 不 對 會 員 交 信 件 進 行 答 覆 # S' d5 g* S6 [6 f/ h
  則 【 撤 職 】
+ F& r2 f  |) N' u0 z. P
) F0 T' }8 ?. l: U2 L8 W8 w8 t9 ~  但 是 ! 如 果 交 涉 信 件 被 版 主 認 為
" ~3 m9 i7 n5 P  充 滿 了 攻擊 恐嚇 等 違 規 內 容; W3 C" s2 M! y5 r1 i6 z
  可 以 直 接 把 交 涉 信 件 當 作 證 據0 ?; ]+ i% {- D/ x& }
  反 過 來 要 求 高 層 處 分 會 員
   因此:
3 H4 ]  F! c- e' |2 o; T     該區版主有義務前來回答此會員所發問的該區問題

5 T% c; I3 N9 U, K$ V+ X   而高層通常都是等確實明確後 才會作總結處理
5 e/ R8 |: T% ~- z3 p   理由:! ^! S; a0 s! S/ L
      此事件無參與 少言者為妙 避免火上加油情形發生
; V! ^; [- J/ O' |2 r      尤其是本壇內有些喜歡 拐彎抹角抓語病者 更會火上加油, Q$ B1 _% u: ?6 n6 z+ r# h
這樣樓主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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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2-20 10:38:16 | 顯示全部樓層
1. 短訊交涉在一樓&寄給你的短訊內我有提到,
8 i9 F! ?" H: v1 n& s" k 該版版主四天內皆不予以回應,所以這點我想不構成任何問題。
8 V) T! z6 ~) g* ^. d

! ]0 N" k. s! s# N; d2. 該版版主於12/16 - 12/18皆不予以回應,. Z0 j4 s# ~! L( T9 @. q/ Y6 U% |
 所以這樣就達到撤職要求?
7 ?7 k) z: j- R; }2 I! D) N. N& ]1 O# v
3. 若我寄短訊的內容有任何令人感到不滿的地方,# ]- \* T  b) T, {, X9 R6 q
 可以該版版主向上投訴。
0 h  ]5 ]7 n; I* f7 j 但我想' s# J6 U* Q; b. w- W) E  J) h
 《裝備類》取得大全& Z1 C  |$ X$ q
 
http://www.okayro.com/thread-77361-1-1.html
$ H* a! j! X/ r6 A- Q0 ]4 G* {" _ 關於此篇,是否能請版主尊重一下原著,附上來源呢?- G' t+ c6 ]! O3 u8 _4 x, M
 這麼幾句話,應該怎麼也達不到令人不開心、惱怒等情緒吧?( i" ~, [0 Z$ j: F9 E

6 ?. g. z, Q) L  h) V" X6 |4. 另外,該版版主12/20是有上線的,卻沒有再出來為自己說些什麼,
) R4 j4 g3 f+ i4 t7 E- C 是否代表他覺得不需要再繼續溝通了?
  ?) b5 W# d$ x9 u+ I! O; f; |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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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2-20 10:40:22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我想應該是五天內不予以回應。
2 W, }$ ]' ?) L& s0 r& ^14號於該篇文章回應。
3 G- v5 \7 S; W2 P8 C! u4 ^16號第一次短訊。
/ F* Q  P$ h1 P! b7 f  P2 ^- M18號第二次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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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9-8-18 04: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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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發表於 2008-12-20 13:07:52 | 顯示全部樓層
    轉 貼 來 的 。 補 上 出 處 。
    , G2 k* _- K5 H3 p7 |0 v- Z7 A9 ]+ C+ Q
    從 哪 邊 轉 貼 來
    : W: T: x# G5 [
    , `3 W& j) b; y6 \( O! V7 Z就 打 轉 貼 自 XXX6 _2 R- D* O; P/ t# t

    - d* q% _1 ~1 v0 A2 f真 真 正 正 的 作 者 先 在 哪 邊 發
      d" u2 u, i5 D8 m+ c5 i
    ( d: q* N( p$ W# x  k( @4 b哪 邊 又 轉 載 哪 邊 不 是 首 要 事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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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8-12-20 14:00:46 | 顯示全部樓層
    帖子都已補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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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2-21 14:27:2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真的覺得你很有趣。
    . H1 D& o! Y1 o' Y# g) x& B* x要求我提出哪些帖子是轉載的,我提出了,也附上來源處,) C4 S  z1 U8 k- w+ H4 r
    結果你補上的來源跟我提出的來源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 n2 h' {3 Z" x/ e3 M# X既然你都知道文章是哪裡來的,為什麼不肯全部修改?
    & J' m9 J& j# p  E: ]& r; S& v還要人家一一指出再修改?
    % A& C. l& E% h. O  W1 p0 n9 B& l0 O% b! X+ K& N4 i; p
    & 我想到這裡應該結束了?: W$ c( `: j( l
     該怎麼結尾,請版大出來吧?  N$ J8 c5 |) K  k, \6 i2 e
    7 K1 q, T6 i2 h, x8 @! c# I' z
    [ 本帖最後由 Felicita 於 2008-12-21 02:2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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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8-12-22 01:45: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oddameit 於 2008-12-20 01:07 PM 發表 ! D0 O! O/ r2 s9 Q& r0 [1 v
    轉 貼 來 的 。 補 上 出 處 。
    ; M' k: D. J+ ?- V' u
    ' F9 ?; u% K. h% p0 H% h( R從 哪 邊 轉 貼 來
    9 u4 T; T3 b* o/ }% x+ H
    3 r4 l' Q' ~- c- \6 L5 K就 打 轉 貼 自 XXX* P. b$ N% p( L3 U7 C( b: E
    ' e' P& n: w: M& g( b: k% F1 b' P. d
    真 真 正 正 的 作 者 先 在 哪 邊 發
    9 x! {- e( D3 X( X  h7 v$ H
    & v/ U0 x1 q+ T哪 邊 又 轉 載 哪 邊 不 是 首 要 事 情

    " W' Z1 T: U& W0 E3 |5 K
    ( t0 z& L8 x  r請#23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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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8-12-22 10:21: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是我故意要挑起筆戰
    - |. ^/ v4 g7 ]但是很明顯的都已經告訴該名版主原作者的文章來源
    ) B6 E4 T4 o, Z* z; v0 i網址還給的很清楚,甚至有說PO在哪些論壇過) x, \; @5 A) j0 }* a! ^4 M
    照理說就要快換到原作者文章的網址# `; K& ?5 R$ B% D2 V: `; e
    而不是去哪邊抓就附註哪邊的網址! Z1 u: I# A" W# ?
    況且浪XXX論壇也有註明來源是LUNA論壇3 q, t2 Q7 C. d8 ~! n
    我在LUNA論壇就有PO過,也算是原文章來源* {" m9 [, h& W9 W+ Y8 p' G
    敢作要敢當,如果在沒被我們發現前有註明轉載來源是浪XXX論壇
    6 a& x( E0 @" ]' X- B那就算了,是發現完全沒有註明,才來作回應
    8 J! i+ @% [  F& M# m跑去文章回覆提醒、短訊告知,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F  T! r# U# V5 ]
    現在在這裡申訴了,才有反應..
    / j+ s4 g+ _$ D' c) t最主要的是已經說原作者的網址了,該名版主卻還故意PO上浪XXX論壇的4 V" w8 `5 r1 ~2 F
    擺明是蓄意的,這是版主該有的行為?' M* O9 l6 @% H$ m, e9 @& F- ]
    我都跑來這裡給提醒了,難道還不用去改成原作者文章來源?3 d# W  U) ?2 t. ^. r
    要一直讓人引起誤會?4 V& E9 l. Q  g2 O! Q, r
    這真的是版主該有的行為嗎?
    $ ]/ m5 E$ g/ @! u. }3 a要敢作敢當阿...
    0 C* ]. |( e# ]3 T對於F大文章回覆和短訊給寶版主,寶版主完全沒有理人,也不用道歉嗎?2 n2 ]8 a/ G$ \7 g3 J& h9 L
    還是這就是貴論壇的版務處理事情的態度?7 f5 A* ?& ~- o( b+ q3 e, W. s6 Y

    * ]5 |+ V7 l! Y5 [7 x5 E不要因為一顆老鼠屎,壞了一大個論壇。
    ) H  ^% ]4 H  c- h2 h1 d+ K
    8 x& [% m/ l1 t0 r" q5 s-----------------------------------------------------------------------------------------------------5 ^+ p- S' I' u4 L
    TO海神夜版務:
    0 \% o7 o+ F( w不是我們要挑起戰火亦或者找碴之類的5 f; @; G& k" S: ~) q
    我相信你看過以上所有說明及提出的$ A' S8 I9 M3 n' n
    該名版主仍然未有改進的意思, \, A9 D& i" ?% S! \; b$ x. Q. V
    甚至對F大給予文章提醒及短訊回覆置之不理無道歉之意! f- N1 X, G* r
    好口氣講到火氣都來了
    , Y' s; u- x' I, e寶版主的處理態度你也看見了: k1 P7 ~& Y8 V, ]% U; w9 j& c7 ?
    談到現在,寶版主仍然不改進) s7 `$ v% W2 {- q7 I
    都已經提供了原作者文章網址& O* V$ P/ a6 d9 {3 }6 I0 D6 _
    這應該不用我們自已與寶版主溝通
    9 G  f: ~& Y: A) r) z你就能清楚看到了吧?( ?1 X. t* j9 J( @. I  T

    ! j& O5 ?: J! S, G1 k[ 本帖最後由 問心★ 於 2008-12-22 10:30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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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8-12-24 06:03:57 | 顯示全部樓層
    此事件 就直接尤其他人處理了! P& \1 c/ ]$ S( A6 k/ l, d! G
    我不會在管了/ }/ P" ~3 F. r9 b
    有人都開口說 處 分 將 由 我 或 壇 主 決 議7 v; i. O/ D; s
    也就是說投票處分 也都沒意義了% s* c' r1 \% V6 Y+ a6 P* e( I
    甚至各位的看法、想法、意見皆可無視
    ( s; q3 U) w$ |. z+ g4 M' A2 A1 U- {因為一切就是由高層的權限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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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2-25 10: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問一下goddameit大,( a2 [0 Y- @+ v! J4 u
    既然此版版主無決定權,
    4 q# I$ h9 d; J& o& @是否以後論壇只要有事都直接找您?
    : ]2 N/ b* C6 _( x  T3 B另外, 請問, 決議出來後是否會公告?
    * H8 O4 N! B/ j又或者, 由高層決議卻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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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9-8-18 04: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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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發表於 2008-12-25 18:20:11 | 顯示全部樓層
    投 票 無 意 義 的 原 因 是
    " ?3 J2 a; O/ M8 `! |" 處 分 不 是 投 票 就 可 以 決 定 "9 z: B0 h! R* _; b; l

    : A  E+ O6 w% L% q5 M#26
    ; o* |" j7 d/ p4 o因 為 投 票 方 向 錯 誤
    3 O2 K0 V: S0 L( p* b. Y" n還 有
    " Q8 t+ j, ]2 N' E0 i' D2 ]3 K" 最終結果由天殺超版親自處理,希望超版勿包庇,請尊重會員意思。謝謝。 "7 ]) _9 _( D" ?* m( w* l) R4 C
    這 類 言 詞 最 好 別 用
    4 s$ [$ ?% N; M4 y9 i1 r不 然 視 為 諷 刺 超 版 的 處 理 . 判 決 . 調 查 . 等, ?6 `  ^9 J5 [: t& w
    剩 至 是 想 要 越 權 管 轄 . 教 訓 等
    " s" B7 ~' p0 ~2 n0 q2 D) I6 X: O
    ( t- ]6 N# q: F9 i# J# g#27
    0 Q" G. n/ C& G/ v8 O: o/ I主 要 是 我 或 是 壇 主 作 處 理- H6 B8 C4 ^0 p- w+ w; z
    海神夜 沒 有 處 分 版 主 的 權 利
    & G$ @) M+ S; j8 ~4 A' t, F& ~
    7 U4 c2 P4 p6 [- J( g- c1 i#海神夜
    ; ^( R+ E4 Q9 D: I+ r) o請 注 意 你 的 言 行 7 Q( e- J) P& \1 A; X$ t

    1 Y, j6 n" q3 ~: L0 U5 Y#16 `, E# ^9 M* ]+ \; N$ w+ O; W
    星 期 五 將 發 出 判 決1 ^% J  Z  P; K) q6 }3 {- f8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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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22-8-5 10:32 PM
  • 簽到天數: 8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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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發表於 2008-12-25 18:27:22 | 顯示全部樓層
    投票處分本身就不是很好的處理。1 ^) s' t0 H( u: V, [( }0 F/ s
      G* @0 b! {" C+ \
    這種投票讓我想到當年老師要當同學科目的時候,用投票的方式來當最高票的三個人。' ~6 w' I8 c/ h
    這種方式合理嘛0~0"?% Q8 \' \; e3 z% a7 M! t% C1 r

    * d. v, }* b+ E# J[對人不對事啊  PS.說學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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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8-12-26 10:14:30 | 顯示全部樓層
    除了決定去留之外,是否也該請他對他自已的態度來作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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