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13:01:08

投訴管理員

以下您所發表的帖子被 ♣戀.憶★ 評分。
==...

幾 帖 子 不 需 要 計 較 吧
pan00017 發表於 2009-11-29 12:36 P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也才幾個可以讓我投訴
要省著點用

發表時間: 2009-11-29 12:38 PM
所在版塊: 會員聊天
所在主題: [聊天室]算我搶到= =?

評分分數: 積分 -30/ 現金 -30/ 積極性 -30
操作理由: 最多連續回覆2帖
這是由論壇系統自動發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發表的帖子被 ♣戀.憶★ 評分。

仔 細 思 考 可 以 弄 出 很 多
pan00017 發表於 2009-11-29 12:43 P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要雞蛋裡挑骨頭喔

發表時間: 2009-11-29 12:46 PM
所在版塊: 會員聊天
所在主題: [聊天室]算我搶到= =?

評分分數: 積分 -30/ 現金 -30/ 積極性 -30
操作理由: 最多連續回覆2帖



//========================================
看清楚版規吧

本版規則1)嚴禁重複發表或回覆相同內容文章,犯者刪除帖子,嚴重者按情況扣分
2)嚴禁筆戰,引起者無條件扣分100分,參與者無條件扣分50分,再按筆戰情況額外扣分
3)嚴禁以粗言穢語辱罵任何會員,犯者扣20分至100分,嚴重者禁言 一至五天
4)每帖滿#500會關帖,由#500會員發帖,若在2分鐘內第一名回覆會員無發帖,即第二名回覆會員有權力發帖,如此類推
5)嚴禁惡意灌水,犯者禁言五至十四天,按情況扣分
6)請勿過份使用火星文,注音文,港語,除了在特地的聊天帖子外,犯者會被刪除帖子,嚴重者會扣分
7)請符合壇規
8)請勿做「自言自語」的失心瘋的人,違者會視情況扣分
附註:聊天室可自言自語,但請勿連續發自言自語帖。
最多連續兩帖!!!超過者扣分 視一般無意義回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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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點有寫到最多連續回覆2帖?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11-29 13:04:42

最多連續兩帖!!!超過者扣分 視一般無意義回覆 -30分

不是有嗎?




另外
應該是 被扣分者提出投訴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13:08:46

本帖最後由 zzzzzzzz10 於 2009-11-29 01:33 PM 編輯

看清楚
整句是
聊天室可自言自語,但請勿連續發自言自語帖。
最多連續兩帖!!!超過者扣分 視一般無意義回覆 -30分
版規是指自言自語.而我是回覆別人


另外
就是我被扣的
才會收到短訊息

sb66665112 發表於 2009-11-29 13:36:55

#3
!!
z大也抓到哩版規的小毛病耶!! (大驚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13:38:59

#3
!!
z大也抓到哩版規的小毛病耶!! (大驚
sb66665112 發表於 2009-11-29 01:36 P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早就知道了
不過我不活耀
所以就沒提出
今天終於爆發了
:141:

sb66665112 發表於 2009-11-29 13:41:13


早就知道了
不過我不活耀
所以就沒提出
今天終於爆發了
:141: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01:38 PM http://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v+
覺得如果非自言自語性質的話
應該不用扣分吧?
畢竟是聊天室=v="
本來就要開心
~.~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13:43:26

那就繼續等待扣我分的管理員
跟設那條版規的版主出來解釋吧

冰縈〞雨 發表於 2009-11-29 13:46:31

補充:
帖子內版規與置頂版規不一致
如果版主無權力修改帖子可另行發新帖作為版規
而不應有兩種版本的版規
至於本次版規的評論... 因為版規上似乎有灰色地帶
留待上層決定

♣戀.憶★ 發表於 2009-11-29 14:02:44

附註:聊天室可自言自語,但請勿連續發自言自語帖。 <-這是一個句號,句子的結束
最多連續兩帖!!!超過者扣分 視一般無意義回覆 -30分

同時此兩句是分開表達是兩項不同的事項並非合併在一起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14:06:48

本帖最後由 zzzzzzzz10 於 2009-11-29 02:11 PM 編輯

附註:聊天室可自言自語,但請勿連續發自言自語帖。

♣戀.憶★ 發表於 2009-11-29 14:09:02

#10
紅色目的只是引人注視

♣戀.憶★ 發表於 2009-11-29 14:11:26

#10
無視內容
版規已規定發多過兩帖視作無意義回帖扣分

數字只是使條理更明確欠缺數字不一定代表句子要合併在一起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11-29 14:11:41

改了#10內容
再看一下吧

♣戀.憶★ 發表於 2009-11-29 14:17:06

http://www.okayro.com/forum-110-1.html
根據閣下的推論
此版是否代表顏色一樣就要視作同一句子
沒數字分開代表全部句子視作一句?

哆啦ˇ 發表於 2009-11-29 14:19:07

我之前就說過了=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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