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4371
帖子
精華
主題
積分341678
現金
積極性
威望
違規
熱心
推廣次數
閱讀權限99
註冊時間2007-8-21
在線時間 小時
最後登錄1970-1-1
TA的每日心情 | 難過 2016-10-12 03:25 PM |
---|
簽到天數: 1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3]偶爾看看II
|
發表於 2008-2-5 23:05:17
|
顯示全部樓層
當 然 我 不 知 被 扣 分 的 會 員 心 中 想 什 麼3 I& G9 w# d4 ^' G6 ~, l9 {
但 如 果 心 中 有 異 議 卻 不 發 言, 就 代 表 自 己 放 棄 機 會, 代 表 默 默 接 受2 f* @7 t% j7 u% T4 O" v
不 服 或 不 滿 又 不 出 聲, 誰 也 不 知 你 有 沒 異 議。' E0 e& O3 _# S5 N. N0 P
各 方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是 正 常, 但 這 並 不 重 要, 亦 沒 討 論 下 去 的 必 要
- i6 e" v" ]" u* E) }9 n" I6 Q也請你留意我所打的字吧。我在說如果,你不用這樣馬上要回覆我說
& \: ^& `0 @8 H! z+ i6 i如 果 = 不 用 馬 上 回 覆, 恐 怕 有 點 不 正 確, b; X* s. n1 A; n: L' I
我說了是個比喻,明白意思可以了,不是在說你拿了一把刀。 : x2 H) d) j" ?" s7 d
我 沒 有 說 過 我 有 拿 住 一 把 刀?我 在 反 問 而 已 p- @! `5 Z1 U+ W) `* H7 l
最後說我因有疑問才有質疑,因有問題才想清楚了解明白,因想清楚了解明白才來這樣 與管理員溝通 。
0 a9 |& c+ K1 `你 主 要 是 來 質疑, 我 解 答 後 才 清楚了解明白 的。. N3 ?8 Y0 `' {6 T* W
另外這是 與管理員溝通 ,你也說溝通的定義很廣,但我應該未有提出因為混淆來說自己沒存心犯版規。
% o4 E' W# S' |2 C1 U6 [ P/ ^而我在我一個回覆就有再一次申明我沒有這意思,我也只是說這表格會令人產生誤會,2 O/ w. L" `* h
在我第一個回覆就再有說如果要的我就在投訴那裡發帖了。
; E6 q8 C6 j; Q) d4 q) `' E4 o8 m閣 下 之 前 幾 帖 已 說 了 是 因 為 該 版 的 設 置 令 閣 下 誤 以 為 一 天 無 限 發 帖, 這 已 足 夠 說 明。/ Q# h7 Z3 Q" ^1 |) k9 A
重 申 一 次, 溝 通 定 義 很 廣, 你 在 這 發 帖, 再 加 上 內 容, 根 本 可 視 作 投 訴。 假 若 結 論 是 該 表 格 問 題 而 令 到 閣 下 犯 規, 就 代 表 該 次 扣 分 不 正 確。7 s3 I' W3 L1 G6 f
Z# k* h& \* w( j+ F" ?5 Z既 然 閣 下 認 為 再 沒 有 溝 通 的 地 方, 本 人 會 關 此 帖 處 理
+ y5 N6 m: }3 k2 d4 C2 ~- g+ G至 於 新 處 分 方 面, 本 人 會 開 放 給 所 有 版 主 討 論 再 作 進 一 步 通 知。
0 s( Q! y1 w# v
" P/ Q" Z# ]1 z# ]: n/ i/ g$ Q
0 {6 c) |& {' b- @& ]+ D同 時 希 望 閣 下 注 意 一 下, 本 人 所 有 扣 分 行 動 , 或 言 論 皆 全 有 理 由 下 進 行, 不 會 以 私 人 恩 怨 去 處 理。 閣 下 此 次 只 扣 了 250 分, 是 因 為 出 於 對 論 壇 的 貢 獻, 如 果 去 除 這 點, 我 實 際 上 可 以 永 久 禁 言 處 理, 之 前 有 人 發 不 足 100 帖 已 被 永 久 禁 言 處 理 , 希 望 閣 下 可 以 明 白 此 次 是 因 閣 下 的 表 現 而 寬 容 了。" B/ D' a3 k4 G( f0 ]5 `
1 K6 t( X( w9 h' N) w2 q0 Z6 z' j: m+ V
而 且 希 望 閣 下 對 管 理 員 保 持 有 尊 重 的 態 度, 若 果 我 比 較 小 器, 隨 時 可 以 5 u4 j# P* ] N1 n
把 閣 下 的 子 版 砍 了, 禁 止 在 這 壇 宣 傳, 原 因 只 需 附 上 因 為 和 管 理 員 有 衝 突 , 合 作 上 有 困 難, 希 望 閣 下 可 以 明 白 要 與 管 理 員 有 良 好 的 關 係。/ j# @7 q6 U, f# ]6 T: S
+ Q# X9 U5 y- d& [; p0 o6 S* R# k9 {最 後, 管 理 員 對 任 何 事 都 是 開 放 的, 或 許 本 人 說 話 極 之 嚴 厲, 但 並 無 任 何 惡 意, 只 要 閣 下 說 話 不 含 諷 刺, 不 尊 重 便 可 以。就 如 今 次 本 人 亦 有 聽 取 閣 下 的 意 見 ( 表 格 令 人 誤 會 ), 使 本 人 對 處 分 方 面 再 作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 ^' Q m: K1 d
* V" i. n) x. [% ~6 J附 上 聖 經 2 句:
# _" O G* e' [ ?( d箴 言 Proverbs 2:9 你 也 必 明 白 仁 義 、 公 平 、 正 直 、 一 切 的 善 道 。 ---給 閣 下 的 6 m- N0 n; S8 z2 n/ H( \ L
箴 言 Proverbs 4:26 要 修 平 你 腳 下 的 路 、 堅 定 你 一 切 的 道 。---這 是 本 人 希 望 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