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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難過 2016-10-12 03: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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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1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3]偶爾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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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5 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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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然 我 不 知 被 扣 分 的 會 員 心 中 想 什 麼
, G/ h3 _0 T; A$ }但 如 果 心 中 有 異 議 卻 不 發 言, 就 代 表 自 己 放 棄 機 會, 代 表 默 默 接 受
# p0 C# K) T$ j" t5 z% ~3 a不 服 或 不 滿 又 不 出 聲, 誰 也 不 知 你 有 沒 異 議。$ H* J% [7 f' e- r- x
各 方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是 正 常, 但 這 並 不 重 要, 亦 沒 討 論 下 去 的 必 要% g' u. N' C- R: a/ n6 D) @/ ]
也請你留意我所打的字吧。我在說如果,你不用這樣馬上要回覆我說
; p: t1 r5 v$ p8 J6 F# m; q. i. L2 G如 果 = 不 用 馬 上 回 覆, 恐 怕 有 點 不 正 確2 l# i# F! `7 t6 ~* _
我說了是個比喻,明白意思可以了,不是在說你拿了一把刀。 & M4 u6 _# Y. S0 \, f: Q( ~) w
我 沒 有 說 過 我 有 拿 住 一 把 刀?我 在 反 問 而 已, y' _ ~& e# R6 H& j. @
最後說我因有疑問才有質疑,因有問題才想清楚了解明白,因想清楚了解明白才來這樣 與管理員溝通 。
4 A" t: G+ i! W6 O! Z6 N2 t你 主 要 是 來 質疑, 我 解 答 後 才 清楚了解明白 的。# M% H+ C* ?5 Z \/ t" X/ Q
另外這是 與管理員溝通 ,你也說溝通的定義很廣,但我應該未有提出因為混淆來說自己沒存心犯版規。
* F+ o' I8 l3 F% X1 M# m/ G( ~而我在我一個回覆就有再一次申明我沒有這意思,我也只是說這表格會令人產生誤會,
/ G* u* q0 H7 Q/ |! e- E* a' `在我第一個回覆就再有說如果要的我就在投訴那裡發帖了。 & a6 T K F' x+ {% n
閣 下 之 前 幾 帖 已 說 了 是 因 為 該 版 的 設 置 令 閣 下 誤 以 為 一 天 無 限 發 帖, 這 已 足 夠 說 明。3 k& L% s$ { x& z+ f+ x( E
重 申 一 次, 溝 通 定 義 很 廣, 你 在 這 發 帖, 再 加 上 內 容, 根 本 可 視 作 投 訴。 假 若 結 論 是 該 表 格 問 題 而 令 到 閣 下 犯 規, 就 代 表 該 次 扣 分 不 正 確。+ s6 p5 o# _; P% s
# r' Z2 j, X6 f+ [既 然 閣 下 認 為 再 沒 有 溝 通 的 地 方, 本 人 會 關 此 帖 處 理
7 O; R& b' T$ f# T至 於 新 處 分 方 面, 本 人 會 開 放 給 所 有 版 主 討 論 再 作 進 一 步 通 知。
9 m& e: G: N' z0 _! ^
: p, b6 p. c- j" y. b% V8 H5 A0 V( S4 f* K$ `1 t
同 時 希 望 閣 下 注 意 一 下, 本 人 所 有 扣 分 行 動 , 或 言 論 皆 全 有 理 由 下 進 行, 不 會 以 私 人 恩 怨 去 處 理。 閣 下 此 次 只 扣 了 250 分, 是 因 為 出 於 對 論 壇 的 貢 獻, 如 果 去 除 這 點, 我 實 際 上 可 以 永 久 禁 言 處 理, 之 前 有 人 發 不 足 100 帖 已 被 永 久 禁 言 處 理 , 希 望 閣 下 可 以 明 白 此 次 是 因 閣 下 的 表 現 而 寬 容 了。+ ~0 d. d# V9 d% K \+ \5 r$ a
' i- q$ h5 ~; m
而 且 希 望 閣 下 對 管 理 員 保 持 有 尊 重 的 態 度, 若 果 我 比 較 小 器, 隨 時 可 以
+ D, c7 k1 @, U* C; l把 閣 下 的 子 版 砍 了, 禁 止 在 這 壇 宣 傳, 原 因 只 需 附 上 因 為 和 管 理 員 有 衝 突 , 合 作 上 有 困 難, 希 望 閣 下 可 以 明 白 要 與 管 理 員 有 良 好 的 關 係。
7 V& L% B8 I- y9 m0 @ n% {) c5 G, v6 T1 E
最 後, 管 理 員 對 任 何 事 都 是 開 放 的, 或 許 本 人 說 話 極 之 嚴 厲, 但 並 無 任 何 惡 意, 只 要 閣 下 說 話 不 含 諷 刺, 不 尊 重 便 可 以。就 如 今 次 本 人 亦 有 聽 取 閣 下 的 意 見 ( 表 格 令 人 誤 會 ), 使 本 人 對 處 分 方 面 再 作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 q% f. R7 o" p, H4 ~2 J* k5 ^6 m% d1 u0 M7 K8 g+ t. C5 Q
附 上 聖 經 2 句:
_- [) [$ `+ p箴 言 Proverbs 2:9 你 也 必 明 白 仁 義 、 公 平 、 正 直 、 一 切 的 善 道 。 ---給 閣 下 的 0 r1 K' @3 a, ?7 i, p/ e
箴 言 Proverbs 4:26 要 修 平 你 腳 下 的 路 、 堅 定 你 一 切 的 道 。---這 是 本 人 希 望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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