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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心情雨*

[長篇小說] 夏日之詩2008 -藤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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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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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3:39 | 顯示全部樓層
    ※•4  不在,不再。



    我想經由觸摸去感受她的存在,

    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總會穿過她的臉,

    她依然瞇著眼睛微笑,

    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許多事。



    我依然能聽見她的聲音,但她就是透明的。

    我觸摸不著。



    是的,她已經不在了。







    前年的跨年夜,我在趕工作,一個該死的客戶不停地搞壞他的機器,不知道為什麼機器到這個客戶手上就是會壞掉,我猜想他應該是一邊罵髒話一邊打電話給他公司裡的工程師,但工程師沒辦法搞定,於是打電話給廠商值班人員,值班人員也沒辦法搞定,所以打電話給手機班的工程師。



    幹!這個手機班的工程師就是正在休假的我!我接到電話當時,正在某間汽車旅館的浴缸裡泡澡,抽著同事去南美洲玩帶回來的雪茄,看著超大的電視螢幕正在播放著梅爾吉柏遜的《Brave heart》,一整個輕鬆愜意,好不舒暢。



    我喜歡台灣的汽車旅館如此的蓬勃發展,因為花點錢就可以泡個舒服的澡,還有很大螢幕的電視可以看,很大的床可以滾,裝潢優美氣氛佳,燈光柔和情趣足。如果你帶女伴去的話,還可以享受兩個人的甜蜜世界。但如果你帶的女伴是情婦或別人的老婆之類的,那我想你不只會用到大電視、大床、大浴缸,還要準備付一大筆錢。



    本來這天晚上跟雅芬說好要一起跨年的。那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夜,她說要給我一些驚喜,還說她已經訂好了君悅酒店的房間,『我訂的房間可以看到101,我們可以坐在房間裡,看著101的煙火秀,然後倒杯伯明罕的莊園紅酒,在那一幕幕炫爛紛彩之下,跟二零零六年說再見。』在電話裡,她興奮的說。



    我接到她這通電話的時候是凌晨四點半,因為被人擾了清夢所以我有些生氣,但我還是輕聲細語地告訴她「妳可以在天亮後或是到公司見到我之後再告訴我這些,妳的樓層跟我的樓層只有五樓的距離,妳可以走到妳那一樓的電梯前面,然後按一下up,進電梯之後再按十八樓,到了之後走出電梯,然後直走到底再一個左轉跟一個右轉,妳就可以在我的位置上找到我。」



    或許她聽出我的語氣有一點點地生氣,『吵到你了我知道啦,可是,我迫不及待想跟你說我好不容易訂到君悅酒店的消息嘛。』她說。

    「喔!我迫不及待想跟周公把最後一盤棋下完嘛。」我說。

    『好嘛…對不起啦。』她開始發出撒嬌的語氣,『你別生氣,我不吵你了,你繼續睡,我要掛電話囉。』她說。

    「妳為什麼現在還醒著?」

    『因為我在想你啊。』她說。



    但雅芬所安排的這一切,都被那個白癡客戶搞砸了。那天下午四點,我接到雅芬的電話,她說她已經到君悅Check in了,問我什麼時候會到?那時我人在土城,客戶的廠子裡。她的問題讓我想了很久,「妳幫我到行天宮博杯問問,神明說幾點到我就幾點到。」我說。



    『我知道你被call了,如果真的做不完,你要不要告訴客戶改天再去?』她說。

    「我也想,但是當我看見他現在一付想殺掉我的眼神,我覺得我還是把他搞定再說。」

    『那我要去哪呢?』

    「君悅旁邊一堆什麼A8、A9、A2000、A50000的新光三越不是嗎?」

    『是啊。』

    「妳去那邊A一些東西吧,我盡快搞定。」說完我就掛電話了。



    然後不知道到底是誰把時間撥快了,一晃眼已經接近晚上九點,我還在客戶的工廠裡,為了他那台已經被他搞到設定全部都跑掉,只剩下開機運轉功能還正常的機器在努力著。最幹的是他媽的我晚餐還沒吃,他們給了我一杯梅子綠茶就要我自生自滅了。



    但是沒辦法,科技業就是這樣。你把機器賣給客戶,客戶搞不定就把我們叫去,他們嘴巴裡會一直嫌機器不好機器差,當你幫他搞定之後他又會說其實機器不錯用,只是操作有點麻煩,設定有點多而已。幹!這不是廢話嗎?不然你覺得高科技的東西是會多簡單?要是很簡單那我們賺屁啊?



    其實我最幹的是當我發現所有的設定都跟當初我們交機的時候完全不一樣,你問他:「怎麼會變這樣?」他一副無辜的臉回答你:「我不知道為什麼耶,你們的機器很莫名其妙。」這時你心裡除了三字經之外,不會有其他的對白。



    不過就算客戶再怎麼裝無辜,我們也沒辦法對著客戶說:「幹*的你是腦袋進水嗎?程式亂成這樣是要我們怎麼修?」我們只能很有禮貌的說:「嗯,我盡力試試看。」但其實心裡很想當場做一顆炸彈埋在他的機器下面,然後告訴他說:「你的機器已經再也不能使用了,因為你不小心啟動了它的自爆裝置,請快點跟我離開這個地方,再兩分鐘之後機器就會爆炸了。」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即使我真的很想做顆炸彈,我要炸的也不是機器,而是他的腦袋。



    約莫九點多我接到雅芬的電話,她說她已經把信義區的新光三越都走到翻過來了,還被A了一萬多塊錢,問我幾點要到君悅?我問她買了什麼,她說一雙鞋子跟一件衣服。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新光三越要取名A○、A○館了,果然很會A!



    「一雙鞋子加一件衣服要一萬多塊?妳是要買給媽祖穿嗎?」我說。

    『因為好看嘛。』她說。



    然後我告訴她,我事情還沒做完,甚至可能會趕不上煙火。



    『跨年活動已經開始了,很多歌星都一個個上台唱歌。現在信義區已經人山人海了。』她說。

    「嗯,可想而知。」我一邊修機器,一邊歪著頭用臉跟肩膀夾著手機說。

    『你繼續加油,親愛的。我會在君悅等你,希望你趕得上。』

    「好,」電話這頭的我點點頭,「我盡力。」我說。



    但是事與願違,當我看見手錶上的時間是十一點三十分,而我人卻還在土城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已經來不及了。



    雅芬是個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她知道我已經來不及趕到了,所以在時間接近倒數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要我聽聽電視裡慶祝的聲音,要我聽聽煙火引爆的聲音,要我聽聽她倒數的聲音。



    『5…4…3…2…1…Happy new year!』我想我必須誠實地說,當雅芬一秒一秒地在倒數的時候,電話這一頭的我摀著嘴巴,早就已經哭得不能自己。因為一九九九年的跨年,是我倒數給紛飛聽的。那時電話那頭的她,也是哭到不能自己。



    不管是紛飛還是雅芬,我跟她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夜,都是在電話裡。唯一不同的是,雅芬是在君悅酒店裡,看著101的煙火對我說Happy new year。而紛飛是在醫院裡,偷偷撐著助走器,站在走廊盡頭的公共電話旁邊,對我說新年快樂。



    當我到了君悅酒店,已經是凌晨兩點。雅芬請櫃抬保留了一張房卡給我,不然我可能得睡在外面市政府前面的公園。

    當我慢慢地,輕輕地把開沉重的房門,雅芬已經在床上睡著了,她在我床頭櫃放了一杯紅酒,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的新年願望是,明年跨年的時候,你會在我身邊。』



    我躺到床上,伸手撫摸著她的額頭和頭髮,她在我抱住她親吻著她的臉頰時醒了過來,『恭喜你下班了。』她說。



    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或許美麗,也或許感傷,對吧?



    紛飛在我就要退伍的兩個月前去世,二零零三年的春末。

    我記得她走的那一天,灰雲漫漫,陰雨連綿,夏日將至,細雨紛飛。





    *夏日將至,細雨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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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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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4:0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提著行李,搭了一輛計程車,把一張寫著紛飛家的地址的紙條交給司機,「麻煩你,我要到這個地址。」我說。



    因為紛飛的頭七和葬禮我人在軍中沒辦法參加,於是我打電話到紛飛家去問了地址,並且告訴紛飛的媽媽說,退伍之後,我會到紛飛的靈前去上香,希望她能答應。



    『嗯,我們隨時歡迎你來。』紛飛的媽媽說。

    「謝謝伯母。」我說。



    其實我曾經嘗試過請假去參加紛飛的葬禮,但我的連長不准假。他問我是誰去世了?我說是我的女朋友。他聽完之後一副非常不以為然的樣子說「女朋友?很相愛嗎?」然後把我的請假單丟在地上,「不准。」他一點也沒有留餘地的說。



    我是個很堅強的人,在那當下我並沒有哭。我只是握緊了拳頭,忍住了想一拳灌破他那張臉的怒氣,撿起地上的請假單,然後轉頭離開連長室。但當我關上連長室的門時,我記得我用了這輩子最惡毒的話去詛咒他:「如果這世上真有鬼神,請你們接受我的條件,我要用我十年的生命交換,當他的生命將到終點,我希望他極端痛苦的死去,並且死無全屍。」



    中誠說這個詛咒很恐怖,光是聽起來就會起雞皮疙瘩,「但用在你連長身上剛好而已。」他說。



    在紛飛的家裡上過香之後,紛飛的媽媽把我留下來吃飯,但是我婉拒了。因為我真的沒辦法留在那裡,一個“有紛飛”也“沒有紛飛”的地方。



    她的骨灰放在一座山上的塔裡,號碼是她的生日。我第一次到靈骨塔去看她那天,原本好好的天氣突然開始下雨。雖然我不會無聊或神經到以為這是紛飛在哭泣或是什麼的,這顯得太莫名其妙。但有那麼一秒鐘,我以為那是她想告訴我什麼。但只有那麼一秒,就只有一秒,從那之後,我再也沒有這種奇怪的想法過了。



    從一九九九年冬天到二零零三年的春末,長達三年多的時間,紛飛的每一天都過得非常辛苦,尤其是最後那半年。



    漸凍人發病一共有五個時期,一開始是初始期。

    初始期的症狀其實並不明顯,偶爾出現一些無法握筷子或是拿刀叉的狀況,還有無緣無故會跌倒,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第二段時期是工作困難期。這時會發現初始期的狀況經常發生,而且手腳已經明顯地無力。

    第三段時期是日常生活困難期。這時病況已經成熟,而且已經進入中期。紛飛在這個時期的時候手腳已經因為長期無法使用而萎縮,而且所有日常生活的動作都已經沒辦法自己完成了。



    這時的她像是一塊石頭,任何動作都必須經過別人來幫忙。穿衣、吃飯、排洩、睡覺翻身等等都無法自己完成,甚至說話也開始咬字不清楚。



    第四時期是吞嚥困難期。到了這個時候,我已經完全聽不懂她說的話了。但是醫生說,她的腦袋並沒有因為生病而失去作用,在思想與思考的部份是非常清楚的,跟一般人沒什麼不同。於是,當每次我到醫院去看她,我總會帶著一本大筆記本,裡面有我已經做好的一些對話,像是「妳好嗎……」、「肚子餓嗎……」、「今天心情好嗎……」、「想念我嗎……」、這些,然後我會在這些話的旁邊寫上兩個選擇,像是「我很好……」、「我不好……」、「我很餓……」、「我不餓……」、「我心情很好……」、「我心情不好……」等等的讓她選。



    但是我並沒有在「想念我嗎……」這張上面寫上兩個選擇,因為我知道她一定是想念我的。



    我刻意學她以前在聊天室裡打字的習慣,在每一句話後面加上六個點,我知道她早就發現了,而且很開心。她試圖給我一個擁抱,但是我知道她不行。



    這個時期的她過得很痛苦,因為她沒辦法用嘴巴吃東西,而且將永遠沒辦法再吃到塊狀或是固狀的食物。所以醫生插了一條鼻胃管做為她吃飯的工具,所有的流質食物都從那條管子裡倒進她的胃。



    進食對她來說是非常痛苦的。當那些食物經過管子留到她的身體裡時,我看見她的眼睛正難過的在看我,然後流下眼淚。



    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那樣的畫面,那對我來說比拿著刀子割下我的肉還要難受。多少次我幾乎就要哭出來,但是我忍住了。我總會輕輕撫著她的手說:「妳要吃飯,沒吃飯就沒體力,沒體力就好不起來,那誰跟我去散步呢?」



    我一直要自己給她一些希望,那可以讓她有繼續活下去的勇氣。即使醫生說漸凍人從發病到死亡只有二到五年的時間,但我還是希望她就是那個奇蹟。



    我曾經就這樣坐在她的病床旁邊看著她,從下午的陽光斜斜地照進掛著百葉窗的窗戶,在她的被單上畫了一條一條排列的很整齊的金黃色的光線,到太陽已經快要下山,病房裡的電燈也已經自動亮起來了,她的眼睛仍舊不時盯著那扇窗戶。



    我知道她想出去,我知道她開始怨懟老天爺對她的不公平,從她的眼神我能看見她的絕望和對她所有一切的不捨,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她在生氣這場病為什麼不把淚腺和腦袋也一起癱瘓掉,那麼她就不會時常哭,她就不會在那依然清醒的思緒裡面尋找一絲絲還可能痊癒的希望。



    最後的三個月裡,第五個時期到來,叫做呼吸困難期。這也是漸凍人接近死亡的時候了。



    為了讓她繼續活下去,醫生建議她的家人,如果真的真的不希望她現在就離開人世,那麼他就必須為紛飛進行氣管切開術,因為紛飛已經很難呼吸了。



    我知道這讓家屬陷入了兩難,不管選擇進行手術與否哪一個都是痛苦的。在那當下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哪裡讓她比較快樂,我就讓她去那個地方。」



    後來紛飛的媽媽選擇進行手術,『我還沒完全準備好要讓她離開我……』伯母抱著她的丈夫,難過地哭著說。



    我最後一次看見紛飛,是一個即將要收假的星期天早上。我背著我的背包,拿著我的火車票,準備到基隆去搭船。在她的病榻旁邊,我蹲下身體,在她的耳邊輕聲的說「再三個月我就退伍了,我會馬上回來看妳。」



    她什麼也沒說,只是一直看著我。當然,就算她想說,她也什麼都說不出來。我感覺得到她的眼神在叫我別走,我忍住心裡想哭的情緒,然後轉身離開她的病房。



    回到軍中之後,這一段紛飛最後活著的時間裡,我反而忘了她的樣子了,每當我抬頭看著星光滿天的夜空,我看見的不是她的笑臉,而是一根粉紅色的羽毛,那聊天室裡代表著她的粉紅色羽毛。



    紛飛的媽媽說,最後一個月裡,紛飛就沒有再掉眼淚了。

    她的眼睛從睡醒開始就一直看著四周,一直看著,一直看著。

    彷彿她知道或許下一秒就會離開這個世界了,所以她要盡全力記住所有的事情、東西;人物、還有曾經活過的回憶。



    人死了以後去哪裡?我不是什麼宗教的大師,所以我不知道。

    但紛飛死後仍然住在我心裡,她哪兒也不去。





    * 是的,她哪兒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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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0-7-20 01:32 PM
  • 簽到天數: 5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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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4:16 | 顯示全部樓層
    退伍後,我當了幾個月的無業遊民。

    我沒有辦法用「紛飛死了,所以我不想工作」這句話來當做不找工作和不想工作的理由,因為我不是。我也不想用「自我放逐」四個字來形容那幾個月的迷茫,因為我也沒有把自己放逐到哪裡去。



    我曾經嘗試好好地大聲哭出來,但是嘗試失敗,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有一種「哭要幹嘛」的感覺一直梗在那個即將要掉眼淚的點上。當梗被移開了或是被破除了,我知道我會哭得很傷心。但梗就是移不開,它就是動也不動。為什麼?我不知道為什麼。



    我承認紛飛的死對我來說是一個障礙,一個情緒上的障礙。那個障礙感覺很高,短時間之內,我知道自己可能沒辦法跨越。



    我可能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大笑,或是我可能沒辦法再對本來很喜歡的事物繼續抱以相同的熱情。當朋友們的聚會裡大家都笑到彎下腰,甚至噴出眼淚來的時候,我也在大笑,但我知道我是陪著他們一起笑的。當我經過信義威秀外面的椅子,卻沒有跟以前一樣想坐在那裡看十幾二十分鐘的美女時,我便知道我對許多事情都不再有興趣了。



    於是我只是呼吸,只是到處亂晃。我沒有一個目標想去達成,甚至我並沒有設定任何目標。



    當我媽媽問我要不要回去把研究所唸完,我搖搖頭。當我爸爸問我要不要去找個工作,我低頭沉默。當我的朋友問我有沒有什麼打算,我吹吹口哨。當我當兵時的同梯問我要不要一起寄履歷表到大公司去,我吐吐舌頭。我的舅舅阿姨嬸嬸姑媽外公外婆爺爺奶奶通通都問過我到底要不要找件工作來做,不然我的未來會一片淒涼。



    我一概的回應是聳聳肩膀,「再看看吧」,我說。



    他們之所以會這麼擔心,是因為我每天都在家裡,足不出戶,食不下嚥。我每天除了睡覺跟大小便之外,唯一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紛飛的故事寫在網路上。



    我必須先說實話,其實我本來是在打電動的,我每天在網路上找人廝殺。什麼廝殺?用槍廝殺。那是一款叫做CS的線上遊戲,遊戲裡你可以選擇當歹徒或是警察,然後你們會在許許多多的地形或地圖上展開殺戮。你可以買一些槍,一些子彈,幾顆手榴彈跟閃光彈,然後在地圖裡奔跑,看見敵陣營的人就開槍,不過你必須動作快,否則遊戲裡高手眾多,你隨時會被秒殺。



    在那款遊戲中,我每天可以殺掉幾百個人,但我也會死掉幾百次。有時候當我看見我的角色血噴得到處都是然後當場倒地不起時,我會希望那真的就是我,我真的就死在那裡面。



    我想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那麼不懼怕所謂的死亡,甚至我還非常歡迎死神快點來找我,如果真的有死神的話。



    因為我總是一直想到紛飛,一直一直的。



    有一天,在等待CS的隊友上線一起廝殺時,我在網路上到處亂晃,然後我晃到一個網站,上面有許多人在寫小說。



    然後我看見一部小說叫做《六弄咖啡館》,這真是個奇怪的名字。作者是一個不小心用了日本筆名「藤井樹」的台灣人。在這之前我從來沒看過他的作品,甚至我從來就不知道他是個台灣人。



    於是,我花了三個小時把他的《六弄咖啡館》看完,那天,我忘了上線去殺人,我只記得我飄浮在那個故事裡,很久很久。



    然後有一天,我剛從睡夢中醒過來,身體唯一有動作的部位是我的眼皮。對,我只是睜開眼睛,然後看著天花板,動也不動,靜靜的,靜靜的。



    然後我想起《六弄咖啡館》,我感覺自己仍然飄浮在那個故事裡,於是我聽見心裡的某個聲音說:「為紛飛寫個故事吧。」



    然後我連上線,開始試著把我跟紛飛的事情寫成小說,我想把它貼在網路上,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得見,我希望就算不認識紛飛的人也能知道她曾經活在這個世界上。



    但是我在取篇名上就花了一整天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取一個讓大家一看見就想點進去看一看的名字,就像《六弄咖啡館》、《我們不結婚好嗎?》、《寂寞之歌》……一樣。



    後來我乾脆就把篇名取做《紛飛》,因為我想不出到底有什麼篇名比這兩個字更適合。



    然後我開始寫。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16:58:16



    我忘記我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那個網站裡面有很多聊天室,聊天室裡又分了好幾間不同編號的聊天室,每間聊天室裡又有二三十個人,而且那個聊天室用的系統不是非常好,我有時候會覺得聊天過程卡卡的,因為不是很順…………………





    寫到這裡,我罵了一聲幹,「我到底在寫聊天室評論還是寫紛飛?」在螢幕前,我責難著自己。

    於是我刪除了上一篇,再重新寫了一篇。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17:18:33



    我忘記我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那時我剛考上大學,我的學校在台北。我是個高雄人,所以我在高雄上網,然後在網路上遇到她。我本來不想唸台北的學校,但是都已經考上了所以我也沒辦法。我的學校在一座山下,山上有很多可以泡茶的地方,聽說學校裡很多美麗漂亮的女孩子,我很期待開學的時候……………





    「Shit……」我有些不耐煩,「我到底是在寫學校還是寫紛飛?」

    在有些挫折之餘我又刪除了這篇,然後又重新發表。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17:40:33



    我忘記我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在那之前我並不常跟女孩子說話,因為我跟女孩子說話會緊張。我高中的時候交過一個女朋友,我要追她的時候連說話都不敢,就只是寫了一封情書給它,而且那封情書我還抄了很多有的沒的,但其實重點只有信的最後我所留的我家電話跟我的名字………





    這次我什麼也沒說了,我開始對自己的文字表達能力感到失望,我抓著自己的頭髮,然後轉頭張望,我在尋找哪面牆壁適合我把自己的頭提著去撞幾下。在那一秒鐘我發現,我從不知道我的作文程度這麼差。



    我用很慢很慢的速度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地刪除了這一篇,在刪除的時候一邊回想著七年前我跟紛飛的相遇。想著想著,我不自覺地閉上眼睛,接著我想起了一些事情,然後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突然間好多好多的回憶一下子全倒進我的腦袋裡。



    我終於完成第一篇,在那天晚上的十一點。



    * 原來寫東西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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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心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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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4:43 | 顯示全部樓層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23:09:26



    剛剛我把自己放進回憶裡的時候,就像是重新把過去的七年又再活了一次。

    可惜的是,這重活的七年,只剩下我,而她已經不在了。



    我想經由觸摸去感受她的存在,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總會穿過她的臉,她依然瞇著眼睛微笑,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許多事,我依然能聽見她的聲音,但她就是透明的,我觸摸不著。



    是的,她已經不在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在網路上認識了某些人,然後相識,變成生命中真正的朋友。如果對方是異性,那麼如果彼此有感覺,就會相戀,變成一對真正的戀人。

    網路真的拉近了許多人的距離,我跟她就是其中之二。



    只看得見螢幕看不見對方的談話方式,我想真的很適合我這種跟異性說話會緊張,還會擔心自己隨時可能出糗的人。所以當她出現在網路上的時候,我雖然有些猶豫,但還是鼓起勇氣對她說了一聲:



    「妳好啊!紛飛。」



    是的,她叫紛飛,那是她在網路上的暱稱。

    她是個很安靜的女孩子,在網路上她不太多話。通常她都是靜靜地看著別人聊天,當別人問她問題的時候,她會非常有禮貌的回答。



    我發現她有一個習慣,就是她喜歡在說完話之後再打六個點,就像「你好……」、「還可以……」、「我不這麼覺得……」這樣。有一陣子我故意這麼學她,她才發現自己有這個習慣。



    『夏日,不要欺負我啦……』我還記得她是這麼回我的。



    嗯,我叫夏日,那是我的暱稱。我的朋友知道我在網路上的暱稱之後,通常只有兩種反應,一種是做出噁心想吐的樣子,另一種是真的吐出來。



    我忘了跟她聊了多久之後,我們開始變得比較熟。有時候我們在網路上聊一些日常的生活,有時候我會告訴她我以前在學校發生的事,也就因為如此,我才知道她比我大兩歲。



    我跟她第一次見面是相約去散步,但我從來沒有這樣散步過。

    我們之間相隔了一條馬路的寬度,我看不清楚她的臉,我相信她也看不清楚我的臉,那天雨下得很大,我們撐著傘走了好一段距離,直到她轉過頭來對我揮揮手,然後轉身離開,我才知道那是要對我說再見。



    但我因此愛上她。



    但是當然我不會告訴她「我愛妳」三個字,這會讓一個女孩子覺得你是神經病。我只是時常在網路上等她,然後問一問她過得怎麼樣。許多同一個聊天室的朋友都開始看出來我對她有特別的情感,我想她也感覺得到,只是她並沒有表示什麼。



    有一段時間,我每天起床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吃飯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騎車出門買早餐時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甚至我每天要睡覺之前,都還會希望她到夢裡來跟我說再見。



    我渴望再見到她的感覺一天比一天多,多到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甚至三不五時就在哼著張學友的歌:「我的愛一天比一天更熱烈,要給妳多些再多些不停歇,讓妳的生命只有甜和美,喔喔,不再難追,全都實現。」



    然後我突發其想,寫了一首詩要送給她。



    這首詩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才完成,我把原稿寫在我已經不用的筆記本上。有一天我帶著這首已經完成的詩上了聊天室,然後在聊天室裡打出來送給她。



    ◎    一條路的寬度,決定了我們的世界。

    路那一邊的人行道上,有妳的香味。

    我在數萬顆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時,聽見很清晰的妳的腳步,

    雨淋濕妳的裙擺了嗎?為何妳慢了速度?



    大雨,紛飛,是老天爺刻意安排的局,

    大雨是天,紛飛是妳,而我只是你們之間的一顆棋。

    平行的人行道,沒有交界。

    終點還有多遠,我情願看不見。



    我向老天問了一問,在大雨紛飛的這夜,

    如果雨在瞬間就停了,我能不能住進妳心裡面?





    我知道這首詩一點都不好,而且顯示出我的國文造詣不是普通的爛,但我真的寫得很用力,這已經是我當時的極限了。(或許也是現在的極限。)



    後來,紛飛跟我在一起之後,有時會把這首詩默唸給我聽,她說她看了好多次,還把它抄了一遍放在自己的書桌前,『我好喜歡它呀!』有一天,她抱著我,這麼跟我說。



    紛飛啊,紛飛,如果只是一首詩就能讓妳這麼開心,那麼我現在把我們的故事寫成小說,在天上的妳,會不會因此而微笑呢?





    *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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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5:02 | 顯示全部樓層
    寫完第一集之後,有一種把腦袋裡的東西挖空的錯覺,身體的感覺比在CS裡面殺了幾百個人還要疲累。我用盡了所有力氣去嘗試著把故事講得精彩,把所有的過程像電影一樣重新用文字演過一遍。但我發現有些事情看起來很簡單,但真正做下去的時候就會知道有多麼困難。



    我試著把我跟紛飛一起在公園裡散步的情況用更細膩更完整的文字來表達,但我總是寫得不夠好。那種感覺很不踏實,就像我心裡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盡全力寫出來的只講了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達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這四十與六十分之間感覺到遺憾,我不停地在我腦袋裡找出更適合的詞句來形容這遺失的四十分,但我總是失敗,甚至我曾經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電腦前面一整天,後來只留下一句話:「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然後我就開始寫下一段了。



    後來我花了一些時間把《紛飛》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寫得好還是壞,但當我發現「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這句話時常出現,我就知道其實我並不適合寫小說,尤其是愛情小說。



    為什麼?因為筆墨最難以形容的,就是「愛」。



    我試著在我跟紛飛的牽手之間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感覺到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溫暖。」

    我試著在幾個描寫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喜歡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覺。」

    我試著寫出跟她第一次去看電影時那自然相互依靠的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希望這時電影院停電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試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時的感覺寫出來,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那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



    既然我寫不出「愛」,那我還有完成這部作品的能力嗎?在那段日子裡,我曾經為了這樣的挫折差點放棄寫完《紛飛》。



    我一共花了兩個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時間寫完《紛飛》。在那兩個半月裡,我每天大概寫七千個字,但當我真的要把文章貼到網路上的時候,大概只會剩下兩千個字。也就是說,我非常用力地寫了七千個字,但其實真正可以用的只有兩千。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專業的,我總是會多寫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或是其他的題外話,所以當我回頭檢視我的文章,我總是會刪掉那些奇怪的部份。



    中誠在這段時間裡成了我的忠實讀者,並且身兼顧問。他總是第一個看見我的新作品,然後給我一些評論,只是評論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後只會「嗯嗯嗯……」的點頭,像一隻脖子上有彈簧,臉上的笑臉很欠揍的晃頭公仔。



    但其實就算他很認真地給我評論,下場依然不是很好。因為不管是好的評論還是壞的,我都會扁他。



    「這集好看嗎?」我問。

    「很好啊!」他說。

    「幹!」我扁了他一拳,「給我有誠意一點喔!」我說。

    「啊就很好咩!」

    「媽的!」我又扁了他一拳,「你最好繼續敷衍我啊!」我咬牙切齒的說。我感覺自己的面目猙獰。





    「這集怎麼樣?」我問。

    「嗯……」他似乎在腦海裡組織一些什麼,「我覺得結構不夠緊實。」他一付非常中肯的樣子說。

    「緊實你個鳥!」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緊實嗎?」

    「就是你寫得有點鬆散,我覺得故事結構不夠紮實啊。」他說。

    「紮實你個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隻眼睛看見哪裡不夠紮實了?」



    甚至他還問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筆墨難以形容啊?」,我聽了後看了他一眼,然後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後給他一個飛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書給我看,「我昨天去書店買的,如果你想繼續在網路上寫小說,先看看他的書。」他說。



    我把書接過來,然後撕開包裝,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書,藤井樹寫的,叫做《寂寞之歌》。



    「你為什麼介紹他?」我問。

    「因為他的書沒什麼深度。」中誠說。

    「幹!」我敲了他的腦袋,「沒深度還拿給我?」

    「那就表示是入門級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皺著眉頭說,「而且網路上有個傳言,如果你想寫好小說,你就要在開始動筆寫小說之前唸個咒語。」

    「咒語?」我好奇著,「什麼咒語?」

    「你要把右手舉起來,像發誓一樣,然後大喊一聲……」

    「喊一聲什麼?」

    「商周出版社一級棒!」

    「………」



    《紛飛》一共寫了二十四集,大概六萬字。網路上的評價大都是「不錯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應說「這是真的嗎?」、「作者就是男主角嗎?」等等。但也有一些無聊的人會說「我想看紛飛的照片」,「如果紛飛是恐龍怎麼辦?」,通常我會在螢幕前罵出三字經,然後把他的留言刪除。



    中誠建議我把《紛飛》投稿到出版社去,說不定會有出書的機會。但我從來沒這麼想過,我從不認為自己的爛文筆可以有出書的機會。



    於是我把《紛飛》用印表機印了出來,一共用掉了一百多張A4紙,然後我買了一張雲彩紙,用我一樣很爛的畫圖造詣畫上的一根粉紅色的羽毛,在羽毛後面寫了《紛飛》,然後在右下角畫一片帶梗的葉子,最後寫上我的名字,裝訂成封面。



    但我並沒有把作品拿去投稿,比起出書,我寧願把它收藏在自己身邊。



    在完成作品的那幾天,十一月天,秋末的涼意已經深到可以嗅出冬天的味道了。我找了一個好天氣,帶著《紛飛》,一個人搭車上台北,到放著紛飛的地方去看看她。



    我告訴她我為她寫了一部小說,名字就以她的紛飛為名。我打開《紛飛》,一個字一個字唸給她聽,當我就快要唸完的時候,我感覺有幾滴熱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原來我不自覺地掉了幾滴眼淚。



    「妳已經走了好幾個月了,紛飛。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別人面前過得輕鬆,但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實過得很沉重。」在離開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輕聲的說。



    「就算妳已經不在了,我已經沒辦法觸摸妳,沒辦法抱緊妳,沒辦法親吻妳,妳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重量了,但是為什麼妳曾經的存在卻讓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滯不前呢?」



    「中誠說,我該真的讓妳走了,那麼我也才能自由。只是,妳真的真的走了,為什麼我還是不自由呢?」



    「或許我有一天真的會忘了妳吧,我相信那天會讓我感覺到重生。我相信妳也希望我好好地過下去,在往後沒有妳的日子裡。」



    「今年,妳二十七歲了。如果天堂是個可以結婚的地方,快找個好神仙吧,妳是個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會喜歡妳的。」



    「再見囉,紛飛。希望我下一次再來見妳的時候……」



    「妳,我,都自由了。」







    * 「妳,我,都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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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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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5:20 | 顯示全部樓層
    ※    5•假裝擁有的愛情



    在愛情裡面,我從來都不是個貪心的人,

    我一向認為當某個地方會有我的位置,

    那理所當然就屬於我。



    但你卻讓我發現自己的貪心,

    當我擁抱你,當我親吻你,

    當我恣意地讓你的手在我的身體上來回地撫摸,

    當我在某些思緒當中清楚地看見你的樣子,

    當我時常在某些呼吸的縫隙當中去感覺到自己想佔有你的欲望時,

    我便開始不喜歡自己。











    我終於開始工作了。「終於……」我的爸媽像是中了樂透一樣開心地說。幾個月的無業遊民當得非常稱職,他們一度以為我希望就這樣過我的一生。



    就如我之前說過,我賣過中古車,我也做過電話催收員,後來我在人力銀行上面登錄了自己的資料,還有畢業的科系,以及我想應徵的工作種類。然後我接到幾通電話,都是來自一些科技產業的公司,他們跟我約好時間,要我穿著整齊去面試。



    我的第一次面試是一家做監視系統的公司,他們公司在面試之前會給你做一些筆試,題目不多,但大都很怪。我記得有問你生肖,有問你信仰,問你吃東西的習慣,甚至後面還有一些問答題。



    例如:如果你中了樂透,你會怎麼存放你的財務?

    我的回答:如果是中了二百元,我會去吃麥當勞,這就不用存了。如果是中了兩百萬,我會去買一部BMW,這也不用存了。如果是中了兩千萬,我會去買一間大房子,這也不用存了。如果我中了兩億………因為中兩億的機率比被雷打到還低,所以等我被雷打到之後我再回答你。



    還有一題:如果你某天回家發現家裡遭了小偷,你迅速地報警之後,還會做些什麼?

    我的回答:我會先看看掉了多少東西,列成清單,然後坐在門口吃漢堡等警察來。



    我的面試官是個大約四十歲的男子,他先是跟我聊一聊我的興趣跟背景,還有我曾經有過的工作經驗,然後他低頭看了看我的筆試,「為什麼要等警察來要一邊吃漢堡?」他一臉好奇地問。



    「呃……」我臉上出現幾條線,「長官,那只是找點事做,你也可以遛狗或什麼的……」我說。

    「………」他聽完後一臉無言的樣子。



    然後他說因為應徵的人不少,所以隔天下午五點前才會電話通知有沒有錄取。不過在走出那家公司的那一剎那我就知道我完全沒有機會了。



    第二間公司是一家蠻知名的NB大廠,叫做華○,○碩。在之前就曾經聽過學長說這間公司福利好,薪水高,而且還有固定的年終,如果公司賺錢,每年還有股票分紅。



    為了自己美好的收入,這次面試我非常謹慎,而且面試官跟我聊得還算愉快。他說我的反應跟談吐都還不錯,對新工作應該可以很快上手。然後我問了他一句「請問網路上說“華○品質,以卵擊石”、“○碩電池,一個小時”是真的嗎?」



    然後我就開始準備第三次面試了。



    第三次面試是一家光電廠,有了前兩次經驗,我知道這一次我不能再多話了。於是我當天西裝筆挺,還特地把我的頭髮上了髮膠,一整個就是帥到不行。結果面試官看到我的第一句是問「你剛從婚禮趕過來嗎?」



    因為這次我真的沒有多話,也沒有亂來,於是兩天後我接到錄取的消息,是那個面試官打的。



    「你那天應徵的是製程助理工程師,對吧?」他說。

    「對。」我說。

    「但助理工程師已經滿額了,我想把你轉做程式測試工程師,你覺得可以嗎?」

    「程式啊……」

    「你可以考慮一下,不用急著現在回覆我,因為這個部門的女孩子很多,她們……」他還沒說完,我立刻就打斷他。

    「好好好!」我立刻答應,「程式我在行,沒問題,沒問題。」我說。



    然後,我上班了四個月,就在一個非常晴朗的天氣,一個微風輕拂的下午,這個該死的程式測試部門終於來了一個女新人,而且重點是,她沒有男朋友!



    四個月前的那通電話裡,我的面試官想告訴我的是「這個部門的女孩子很多,她們都有男朋友了,所以你考慮一下沒關係。」



    一開始我跟這個女孩子沒什麼交集,因為我的工作量不少,而她要學的東西還很多,所以交談的機會少之又少。我的一個男同事告訴我說她叫做佩華,以前在某個封測廠工作,巨蟹座O型,喜歡跳瑜伽跟看電影,身高一百六十六公分,體重大概四十八公斤,目測胸圍是33C…………



    好吧,我承認我說的男同事就是我。這些資料是我某天中午在餐廳裡看見她一個人在吃飯,鼓起勇氣過去陪她聊天時問出來的,當然體重跟胸圍是猜的,她怎麼可能告訴我這些。



    在那之後,我們常在工作的時候互丟MSN,還有中午一起到員工餐廳去吃飯,不然就是在下班之後一起跟同事去酒吧喝點小酒聊聊天。我一直在找機會要約她單獨出去,但她總會在我快要提出邀請的時候說「那我們找其他人一起去,比較好玩。」



    然後我就會很開心地笑說:「好啊好啊!這樣比較好玩!」但是心裡在罵幹。



    有一天,我記得那天的感覺像是夏天明天就要到了一樣。下班之後我在停車場遇見她,她跪在地上找東西。



    「掉了什麼嗎?」我走過去問。

    『鑰匙。』她說。

    「掉在哪裡?」

    她指著腳邊的排水溝蓋。



    「很大串嗎?」我問。

    『這麼大。』她一邊比一邊說。她比出來的大小跟一團狗大便差不多。

    「幹!」我罵了出來,指著水溝蓋上面的洞,「這洞這麼小,這麼大串也掉得進去喔?」

    『所以你知道有多倒楣了吧?』她無奈地說。



    然後我開始在路邊尋找可以用的用具,還爬到樹上折了一根比較粗的樹枝,天慢慢地在黑了,我越來越看不到那串鑰匙。



    後來我跑回辦公室,拿了我的長尺,然後在長尺的末端用膠帶綁上一根打開的迴紋針,當我跑回停車場的時候,太陽已經不見了。



    我大概用長尺在水溝裡搆了十多分鐘,終於把她的鑰匙救上岸來。



    『謝謝!』她開心地笑著,『太感謝了,昱杰。』她說。

    「不客氣。」我喘了幾口氣。

    『明天我請你喝飲料當回報!』

    「不用了,」我說,「如果妳想回報的話,有更好的方法。」

    『什麼方法?』

    「哪天放假,某個晴朗的下午,陪我散個步。」我說。





    * 是的,我很喜歡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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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心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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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5:43 | 顯示全部樓層
    忘了又過了多久,我們約了一個星期六,選了一個不是很適合散步的地方,那是一條防波堤,河裡的水已經乾得快要看見底了。我想應該有很多人帶狗來這裡遛,因為我們時常聞到狗大便的味道。



    在電話裡要約她出來之前,她還試圖想說出「找同事們一起去吧,這樣比較好玩」這句話,還好我事前有準備,不然肯定又要在心裡罵幹。



    「妳看看窗戶外面。」在電話裡,我說。

    『外面?』她把尾音上揚,『你該不會在我家外面吧?』她說。

    「我不知道妳家在哪裡,怎麼會在妳家外面?」

    『那你要我看外面幹嘛?』

    「看看天氣。」

    『唔………,不錯啊!太陽不小!』

    「雲呢?」

    『唔………,不多呀!應該不會下雨!』

    「那散步去吧。」我說。

    『今天?』

    「對。」

    『現在?』

    「是啊。」

    『喔!就我們兩個嗎?』

    「不,」電話這頭的我早就想好對策,「還有一隻狗。」我說。



    這隻狗是我跟鄰居借的,我的鄰居其實就是我大學時的學長,住過同一樓層的宿舍,只是不同間。我答應他要替他帶狗去遛,而且順便幫他買晚餐回家,這種好康的事他當然立刻滿口答應,不過他在把狗交給我之前警告我說:「我跟你說,牠非常非常不喜歡別人看著牠大小便,所以當牠有“便姿”出現的時候,你一定要轉過頭去,因為牠會看著你有沒有在盯著牠,如果你一直盯著牠,牠就會耍脾氣不大小便。」



    「便姿?」

    「就是要大小便的姿勢。」他說。

    「不給人看?」

    「對,」他非常確定地點點頭,「牠就是不給看。」他說。

    「幹!」我下意識地罵了出來,還下意識地說「怎麼跟主人一樣*?」



    牠是一隻哈士奇,身上有白和灰兩種顏色的毛,站起來大概有我的大腿的高度,如果牠把前腳舉起,只用後腳站立的話,幾乎就要搆到我的肩膀。



    牠的名字叫做「噗啾」,我第一次聽到牠的名字差點笑死在學長家門口。



    「噗啾!別亂跑!」我學長大聲叫著。當時我正經過他家門口。聽到他的名字我立刻停了下來。

    「啥?這狗叫啥?」

    「哈士奇啊。」他說。

    「我是說牠的名字。」

    「噗啾。」

    「再說一次?」

    「噗啾。」



    然後我就哇哈哈哈地在原地笑到彎腰,「有這麼好笑嗎?」學長扁著眼睛說。我則是連回他話的力氣都沒有。



    一隻這麼大的狗取名叫「噗啾」,感覺像是在養小鳥。



    佩華在電話那頭聽到我會帶一隻漂亮的小鳥……啊!不,是帶一隻漂亮的狗去,整個語氣都變得不一樣,『狗?漂亮的狗?』她興奮地說。然後就很快地跟我約時間地點。



    我有一種狗比我還有魅力的感覺。



    那天我們在防波堤上走了好幾趟,大概前三十分鐘她都在跟噗啾說話。『噗啾!跳!』、『噗啾!跑!』、『噗啾!坐下!』或是拿起一跟小樹枝丟出去,『噗啾!快去追!』。



    那三十分鐘我像是隱形的一樣,她連理都沒有理我。

    不過讓我感到欣慰的一點是她的反應跟我一樣,當她聽到牠叫做「噗啾」的時候,笑出了幾滴眼淚。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無法自拔地笑著。

    「有這麼好笑嗎?」我開始有點了解我學長當時看見我笑成那樣的感覺。

    『……誰取的名字?』她笑到捧著肚子說。

    「一個白癡。」我說。



    後來我們走得腿痠了,就坐在堤上聊天。噗啾好像被佩華整得很累,趴在地上就開始睡。



    我非常驚訝,佩華是一個喜歡散步的女孩子。她跟我說當她還在唸大學的時候,學校佔地不小,所以很多人都會買腳踏車代步,她也因此買了一台。但那輛腳踏車並沒有真的發揮到功用,因為除非她在趕時間,否則那輛腳踏車永遠都會鎖在自己的宿舍外面或是系館前面。



    『因為我的宿舍到上課的教室不會太遠,所以我常用走的。』她說。

    「散步的那種走?」

    『嗯,散步的那種。』

    「不走直線?不趕時間?」我的下意識很自然地問。

    『嗯?會用走的就是不趕時間了呀。』

    「哎呀,抱歉。」對於我突然想起紛飛和某些事情,我有些不好意思,心裡感覺有些悵然。



    『不用抱歉啊!』她笑著,『你說得沒錯,散步本來就該懶散地走,不走直線,不趕時間。』她說。

    「而且還可以想事情,是嗎?」我說。

    『嘿嘿!是啊!』她半歪著頭說。



    「妳為什麼不交男朋友呢?」

    『我?』她停頓下來思考了幾秒,『其實……』

    「其實?」

    『其實我很想交男朋友。』

    「喔?」我有些驚訝,「真的?」

    『嗯……有蠻長的一段時間沒交男朋友了,距離上一個男朋友已經快三年了呢。在某些比較敏感的時候會有很深的寂寞感,甚至有時候我會想說,如果就在我感覺很脆弱的當下,哪個男生剛好抓到那一秒,然後跟我說“我們在一起吧!”我可能真的會點頭答應,不管那個男生是高矮胖瘦,甚至根本不認識。』她說。

    「幹嘛搞的這麼刺激?」我說。

    『刺激?』

    「對啊!」我轉過頭看著她,「妳不覺得如果真的是一個不認識的人在那一秒鐘剛好跟妳講了在一起三個字妳就答應了,那不是很刺激嗎?」

    『是啊。是很刺激。』然後她低下頭說,『有時候,在那種特別的氣氛和狀況下,你才會有勇氣去做那些事情,或是做出那個決定。』她說。



    「這麼說也對。」

    『這是我在散步的時候想出來的,很久很久以前。』她說。

    「散步真好用啊!」我看著她微笑著說。



    這時噗啾突然站起身來,然後小跑步跑向旁邊的一棵樹邊,『噗啾,你要去哪裡?』佩華也站起身來對著噗啾說。



    我在噗啾做出便姿的時候,一手拉住她的手臂,另一隻手把佩華的眼睛矇起來,「千萬別看!」我說,「牠不喜歡別人看牠大小便,我們要假裝沒看見。」



    但其實我跟佩華都偷偷用眼睛的餘光在看牠的反應,牠真的會一直看著你,確定你沒有在看著牠之後,牠才會放心的大小便。



    我們把狗還給學長之前還去買了肯德基當學長的晚餐,然後我跟佩華相約兩個小時後在市區的星期五餐廳一起吃晚餐。她終於沒有再說「找同事一起去」這句話,我慶幸。



    那天晚上,我們在某間PUB裡喝酒,在DJ放著慢歌之際,我們輕擁著對方並且隨著節奏慢慢搖動,我不是個會跳舞的人,但她是個會瑜伽的女孩子,於是她主動帶著我的身體,很神奇地,我僵硬的舞姿竟然開始跟著她的柔軟而律動。



    這天夜裡,在我家,在我的床上。我們熱吻,我們無可自拔地脫光對方的衣服,因為無法抵擋的生理反應以及情緒反應,我們很自然地做愛了。



    要睡著之前,她躺在我的胸膛上問我,『我們……要在一起嗎?』

    我摸摸她的頭髮,在她的額頭上吻了一下,「找一天……,我們再去散步吧。」我說。





    * 或許只有在散步的時候,我才能感覺到……妳,或是愛……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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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0-7-20 01:32 PM
  • 簽到天數: 5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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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6:00 | 顯示全部樓層
    但是我跟佩華並沒有在一起。我們在幾個月之後回到同事之間的正常關係,在這之前,我們會牽著手去散步,牽著手去逛街,牽著手去看電影,當然也會牽著手把她帶到我家,或是她把我帶到她家,我們激情地在床上享受假裝擁有的愛情。



    對,假裝擁有的愛情。



    我們都認為在某些情境與氣氛之下,沒有人能進入我們的世界,在沒有百分之百的確定彼此之間的互有關係之前,我們不去觸碰這個可能會破壞默契的問題。



    什麼默契?簡單而且直接一點的說,就是不要把徐昱杰當男朋友的默契。



    在這默契之下,她就是我的,我就是她的,我不會去擁有其他人,她也不會去揣想我會擁有其他人,這種不確定但互有所屬的絕對讓我跟她沉醉在這樣的關係裡。



    佩華有一個很聰明的特性,她是個知道該怎麼不讓自己受傷,也不讓別人傷害她的女孩子。



    『你不愛我,對吧?』曾經,她這麼問過我。

    「為什麼問這個?」

    『我覺得,我跟你之間好像有什麼在阻擋著。』她說。

    「什麼在阻擋著?」

    『嗯……』她點點頭,『我相信你對我是喜歡的,跟我在一起的時間是開心的,而且這些喜歡和開心都是真的。但是,我有一種你沒辦法真的跟我在一起的感覺。』她說。

    「為什麼有這種感覺?」

    『這該問你,你為什麼給我這樣的感覺?』

    「……」聽到這裡,我沉默。

    『我想,這只有兩個原因……如果不是你有心跟我玩這種愛情遊戲,就是你心裡有一塊連自己也沒辦法搬動的大石頭吧。』

    「……!」聽到這裡,我有些吃驚。

    『我相信你不是個會跟我玩愛情遊戲的人,所以我想,那塊大石頭,就是我們之間的阻擋了。』她說。



    「我……」我欲言又止的,但其實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很喜歡你,我很享受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她輕輕地抱著我,然後繼續說,『如果你的石頭需要時間搬開,我不會逼你非得很快的移動它。』

    「……」我依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段對話發生在我跟她剛做愛結束的某個晚上,而我們會擁有前面所述的默契,就是她這個特性讓我們之間繼續著「互有」又「不互有」的關係。



    「幹*的王八蛋。」中誠這麼罵過我,當他知道我擁有著一個女孩子,但卻不跟她在一起的時候。

    「罵得好。」我點點頭。

    「這樣很王八蛋。」

    「我知道。」

    「你只是要開心,你只是要爽,講明白一點,你把她當成某種犧牲品,而你不想改變這種不公平的情況。」

    「我在盡力了。」

    「不過,其實你盡不盡力都不是重點,會愛你的人還是會繼續愛。」他說。



    就這樣,我跟佩華的關係一直在假裝擁有愛情的情況之下持續了好幾個月。有時候我們一起出去玩,她會故事拿著相機請路人幫我們拍照,她會說「麻煩你幫我跟我男朋友拍一張。」,甚至她說過「麻煩你幫我跟我老公拍一張。」



    其實在聽到這些話的當下,我是有些歉疚的。但我只能配合她的劇本,在這場戲中盡力的演出。



    她有時候會靠在我的身上,然後很撒嬌的說,『說你愛我好不好?』,當她看見我面有難色,她會再補上一句『假裝一下嘛。』



    我帶她去過高雄吃海之冰,那是一間會賣跟垃圾桶一樣大碗的各式冰的冰店,那間店的牆上密密麻麻地全都是簽名。許多學校、學生、情侶、同事,同學、夫妻………管你是什麼關係,只要你來吃冰,你就可以在他店裡的牆上簽名。



    當佩華看見牆上一大堆某某某到此一遊,某學校某系學會到此一吃,某人愛某人,某白癡是個王八蛋……的留言,她很開心地搖著我的手說『我要簽我要簽』。



    然後她向店家要一支筆,找了一根柱子,在上面寫了「徐昱杰帶○○李佩華到此一吃。」然後標上日期。



    「妳為什麼要多畫兩個圈圈」我好奇地問。

    『嘿嘿,這是有陰謀的。』

    「什麼陰謀?」

    『如果你把心裡面的大石頭搬開了,我還要你帶我來這裡,然後你要親手在那兩個圈圈裡面寫上女友或是老婆。』她說。



    在我們離開海之冰之前,她還不忘提醒我,要記得是哪一根柱子。不然下次來會找不到。



    幾個月之後,她放棄了。我想是愛情給她太沉重的壓力,使得她不停地在我的愛裡找她在哪裡,當她越想找,我的愛就越縮越小。



    有一天晚上,她到我住的地方敲門。當我開門的那一剎那,她用力地擁抱我,並且開始親吻我,她撕開我的襯衫,一整排的紐扣四處亂飛,她拉開我的皮帶,我抓住她的手,問她怎麼了,她笑笑地回我『明天,我們就是同事了。』



    隔天,我用公司的電腦一登上MSN,馬上就收到她寄過來的Word檔,裡面寫著:



    『在愛情裡面,我從來都不是個貪心的人,

      我一向認為當某個地方會有我的位置,那理所當然就屬於我。

      但你卻讓我發現自己的貪心,

      當我擁抱你,當我親吻你,

      當我恣意地讓你的手在我的身體上來回地撫摸,

      當我在某些思緒當中清楚地看見你的樣子,

      當我時常在某些呼吸的縫隙當中去感覺到自己想佔有你的欲望時,

      我便開始不喜歡自己。



      我不知道你心裡的大石頭是什麼,我也從不曾去過問它。

      我相信你也是愛我的,因為我從你每一次吻我和跟我做愛的心跳當中,

      感覺到你對我是真的。



      只是,我在和一個不知名的大石頭在拔河著。

      它佔據了你心裡絕大部份的空位,我只能在夾縫中找尋生存的一點隙縫。



      和不知名的東西戰鬥是累人的,

      幾個月下來,我在愛情裡累積的寂寞也已經足夠我難過很久了。



      昱杰,我們就做回同事吧。

      當我發現我們距離真正的情人只有一步之遙,卻一直無法跨越的時候,

      我就知道這場拔河,我已經輸了。』



    * 我在愛情裡累積的寂寞也已經足夠我難過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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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6:18 | 顯示全部樓層
    很久前的某一天,在跟中誠聊天的時候,他跟我說他做了一個夢,夢見有個神來找他,要給他一種魔力。



    「什麼鬼啊?」我說。

    「幹!不是鬼啦!我說的是神!」

    「喔……」我無趣地說,「什麼神?」

    「就是那個啊!……嗯………」他搔著頭想不出來。

    「什麼啊?」

    「就是一個神。」他說。

    「喔……然後呢?」

    「這個神要給我一種魔力,讓我可以去幫助別人。」

    「什麼魔力?」

    「類似實現願望的魔力,但一個人只能有一機會,而且重點是……」

    「啥?」我好奇地問。

    「重點是這個願望只能讓你選擇“你希望什麼是不變的”,而不是讓你選擇娶到侯佩岑或是賺到兩百億之類的。」

    「希望什麼是不變的?」我不太了解。

    「就是你現在已經擁有的東西,而你希望它永遠不會變。」中誠說。

    「可以舉個例子嗎?」

    「例如你的健康,或是你的家人的健康,或是你的快樂,或是你的事業………」



    「喔────」我終於懂了這個神是要幹什麼了。

    「那你希望什麼是不變的?」中誠問我。

    「說了你能幫我實現嗎?」

    「不能,」他搖頭之後繼續說,「那個神在我醒了之後就不見了。」

    「那你問個屁!」

    「講一下嘛。」



    我大概花了十分鐘思考這個問題,然後我歪著頭,看著中誠,「我不知道……」我說。



    然後我問中誠同樣的問題,他說希望不變的是朋友之間的感情,他希望永遠都有很好的朋友,而且不會交惡,不會背叛,不會有任何的不愉快。



    這個問題我也拿去問我的同事,還有我的朋友甲乙丙丁,他們都有不同的選擇。

    朋友甲說他希望他現在銀行裡的錢是不變的,那他將永遠都花不完。說完他雙手叉腰以為自己說了一個無敵聰明的願望,在路邊哈哈大笑起來,不過他剛說完,他老婆就打電話給他,要他領錢回去繳車貸跟房貸。



    朋友乙說我的問題非常假設性而且無聊到極點,他這輩子最討厭這種奇怪的問題,那感覺像是跟你說有一張空白支票在這裡,要你填上數字,然後這張支票隔天就可以兌現,你將永遠都會有花不完的錢一樣。



    「這感覺非常非常地不踏實,我們做人要實際一點啊!不是嗎?」乙皺著眉頭正經八百地說。

    「那你就別回答嘛,囉嗦這麼多幹嘛?」

    「我只是在想我要填多少數字才夠花………」他說。說完馬上被甲跟丙圍毆。



    朋友丙打完乙之後,說這其實是個探究人性的問題,多數人就像甲乙一樣,只會想到不變的是財富,但卻一直沒去在意到比財富更重要的東西。



    「什麼東西?」甲乙異口同聲的問他。

    「女人。」丙認真的說。



    這個答案一出,馬上獲得在場五個大男人的掌聲,大家都覺得他說得真好。這時丁正在一邊拍手一邊替他的小兒子餵牛奶。當我們看見他一副萬年奶爸的樣子,就決定這個問題不需要問他了。



    佩華也曾經聽過我問這個問題,當時我們已經做回同事。剛開始的尷尬期,我們都很盡力地拿出自己最成熟的那一面去面對,所以我們還是一起吃午飯,一起討論工作,一起到員工消費社去買東西,有時假日還會跟同事還有她一起出去玩。



    只是我們不再一起散步了。



    佩華說,她希望不變的是愛情,她希望人一輩子就只愛上一個異性,然後相識相知相守相惜,不需要經歷失戀,不需要經過好多次好多次的愛情戰爭,在那砲火轟隆之下,就算能全身而退,也已經傷痕累累。



    說完,她看了我一眼,我則是刻意迴避她的視線。在那之後沒多久,我就遞出辭呈,準備到另一間公司去工作了。



    我跟佩華最後一次單獨約會是某個週末,我約她一起去吃西餐。我發現一間鐵板燒的海陸大餐非常好吃,我希望她能賞光跟我一起享受。當然,這是一個朋友之間的約會,那天走過的每一條馬路,我們都沒有牽手。



    本來我以為她可能又會說「找同事一起去吧,這樣比較好玩!」但她在聽完我的邀請之後,瞇著眼睛微微笑說:『我還以為沒機會跟你再單獨一起吃飯了。』



    那頓鐵板燒,我們吃得很愉快。

    在席間我們聊到的事情,不只是曾經有過的那段關係,她還說到她未來幾年可能會在存了一筆錢之後出國念完碩士,或是真的就找一個男人嫁了,從此相夫教子,不再過問塵事。



    我笑她用「過問塵事」四個字會不會太神仙了一點,她卻回我說『把自己當神仙一樣過活,會比較愉快吧。』聽完,我只能點頭稱是。



    「下個月我就要離職去另一家公司了。」我說。

    『啊!』對此,她感到非常驚訝,『你要走了?』她說。

    「嗯,那間公司的經理是我朋友的老長官,他希望我過去幫忙。」

    『你已經遞辭呈了?』

    「嗯,」我點點頭,「很久前就遞了,一直到兩個禮拜前老闆才准了。」

    『他沒有留你?』

    「他留了我兩個多月了,我一直沒答應他。」



    『你……是在我寫給你那封信之後遞的嗎?』

    「嗯?」

    『我的意思是,是因為我寫給你那封信,所以你決定不再繼續待下去嗎?』

    「喔不!」我趕緊解釋著,「不是這樣的,因為對方開出來的條件比較優沃,既然工作的內容相差不多,我當然選擇薪水比較高的。」我說。

    『喔………』她點點頭。



    主菜之後上的甜點跟飲料,我連動都沒有動。我不是個喜歡吃甜點的人,而飲料則是上錯了,我要冰紅茶,他送來熱的,我心想反正不渴,就不用請他換。



    這天的晚餐約會,在我們走出餐廳之後就結束了。本來我以為會陪著她走到捷運站,但她說我跟她的方向相反,所以堅持不讓我送她。



    『在你離開之前,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她說。

    「嗯,妳講。」

    『到底,你心裡的大石頭是什麼?』

    「……嗯………」我低下頭想了一想,路燈把我跟她的影子照得疊在一起了,「那不是一塊大石頭,只是一根羽毛而已。」我說。



    離開公司那一天,佩華並沒有來參加同事為我辦的小小送別會,她只是在我的位置上留下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其實我最希望不變的,是時間。因為你跪在地上幫我撈起鑰匙的那一天,我感覺到愛情,在你我之間的空氣中漫延。』



    其實,我早就忘了這個問題了,關於中誠的這個夢,一直到某個我喝掉了半瓶威士忌的晚上,我的腦袋並沒有因為半瓶威士忌而昏昏沈沈,我發現自己的酒量有明顯的進步時,這個問題突然又從腦袋裡的某個角落竄出來。



    於是我連到網路上,把自己的MSN暱稱改成:「神給了我許一個願望的機會,我該對祂說什麼呢?」



    這個暱稱我用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前一陣子,我才真的發現我要許什麼願望,我才真的發現我希望什麼是不變的。





    * 那不是一塊大石頭,只是一根羽毛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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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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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6:36 | 顯示全部樓層
    到了新的公司之後,我的工作其實不如我原本想的「就差不多一樣的內容」,上司希望我能從客服工程師開始做起,在徹底了解公司的機器之後要我轉當業務。



    上面的人交代,下面的人就是執行,對於命令,你沒有空間討價還價打折扣,也沒有時間噓寒問暖打哈哈,當你在制度優先的公司工作的時候,這就是絕對的首要領悟。



    幾個月之後,我摸熟了公司的系統,被命令立刻轉戰業務。大概是天生長得比較誠懇,而且說話不會油腔滑調,還有我幾乎兩天就會刮一次鬍子的關係,我的工作進展的還算順利,收入與獎金也是以前工作的三四倍。(中誠說,這跟刮鬍子沒關係。)



    也就是在那時候,我見識到所謂的「歡場就是生意場」的文化,就是酒店,有小姐陪酒的。那天經理特別交代我在他們都回到飯店之前絕對不可以回家,在我還沒搞清楚狀況的時候,心裡還在想著「他們?他們是誰啊?」的時候,經理車子的後門就開了,上來了幾個日本來的客戶。



    七人座的休旅車裡面,吵得跟菜市場沒什麼兩樣,日本人說話嗓門真的很大,尤其是當他們一起大笑的時候。



    經理向他們介紹我的時候,他們拍著我的肩膀用口音很重的英文跟我說:「今天你要多喝一點喔!」



    那天晚上在餐廳吃飯,我一直在找機會把訂單談妥,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完全找不到一個好的縫隙插話。一直到晚餐結束,十點不到,公司的日文翻譯湊到經理的耳朵旁說:「他們要去玩。」經理就知道什麼意思了。



    那是我第一次到酒店去,濃妝豔抹的陪酒小姐還有裝潢氣派的包廂,把客人都當做神明一樣一定是九十度鞠躬的服務生少爺,還有幾個專門站在酒店外頭看起來非常兇悍模樣的酒店圍事,是我對酒店的第一印象。



    「不是每個客戶都會這樣,但一定有客戶是不上酒店不簽訂單的。」經理這麼告訴我,在我第一次上酒店吐得亂七八糟的隔天早上,我的頭痛欲裂,我的每個毛細孔似乎都還散著酒味。



    在我當業務的那一年裡,我去酒店不下二十次。經理拿給我的酒店幹部的名片,我每一張都用過了,我每一個幹部都認識了,甚至我幾乎見過了所有的陪酒小姐,只要我去過那間店兩次以上。



    我跟許多酒店小姐上過床,我跟其中一些甚至還有感情關係。那一年的混亂對我的生命來說,就像是一座非常大的草原,其中的某一部份被龍捲風吹過,當你從高空俯瞰,你就會看見那被摧毀的部份有多麼地亂七八糟。



    『多亂七八糟?』雅芬這麼問過我,在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

    「就像碎片一樣。」

    『生命的碎片?』

    「不,」我微微笑,並且搖搖頭,「是靈魂的碎片。」我說。



    那一年,我感覺不到愛情。我只知道有些對「這個女孩」的好感來自於某個不知道從哪蹦出來的情緒,但或許幾天或幾個禮拜之後,好感消失了,我就會離開「這個女孩」,直到「下個女孩」再出現,莫名其妙的好感又不知道從哪蹦出來……



    這樣的循環使得我的靈魂變的很狼狽,我回頭想想那很年輕很年輕時的我跟那些真正的情人,到底是怎麼面對愛情的呢?當年那股青澀還有認真到底都去哪裡了?我感覺我那掌管著感情那一部份的靈魂出了一場很嚴重的車禍,散了一地上的碎片,亂七八糟的,就是亂七八糟的,根本沒辦法拼得回來。



    一直到我不再做業務,拋棄了年收入至少有一佰五十萬的高薪,我才在每天早上八點十分那鬧鐘響起的瞬間睜開眼睛,發現我的視線不再因為宿醉而模糊的時候,我的腦袋不再因為酒精而頭痛欲裂的時候,還有摸一摸身旁的枕頭,不再躺著一個我只知道她的花名卻不知道她的真名的女人的時候,我才重新感覺到我好像還活著,我的靈魂並沒有變成碎片。



    於是我換了公司,遇到了雅芬,這個有時感覺很像紛飛的女人。



    前兩年的某一天,一個許多人在遊行抗議的那段日子裡,我在中正紀念堂捷運站,遇見了一個十多年不見的舊情人,她是我高中時的女朋友,我因為緊張而夾飛滷蛋的那個。



    我非常非常驚訝她還能認出我來,畢竟十年的歲月實在是不短,而一個人的變化卻是很大的。看看那個兩千年意氣風發雄心壯志當選了總統,兩千零六年就被百萬人民包圍的人,你就知道人真的變化很大。



    我指著那一身紅衣服的她,驚訝的問:「天啊!妳不是移民了嗎?怎麼會回來呢?妳在這裡幹嘛?」

    她指了指身上的紅衣服,『你覺得我還能在這幹嘛?當然是來給陳水扁好看的啊!』她說。

    「所以妳特地回來,就為了這個?」

    她聽完搖搖頭,『命運很捉弄人,十多年前我跟著爸媽出國,當了加拿大人,十多年後卻嫁回台灣了。』她說。

    「妳嫁人啦?」我很驚訝。

    『我們都已經二十八了,你忘了年紀嗎?』她笑著說。

    「嗯,對,二十八的女孩確實是該嫁了。」我點點頭。

    『你這十多年過得好嗎?在哪裡工作呢?』

    想起前一年的糟糕,我有些心虛的說「一切都很好,我現在生活得還不錯。」

    『結婚了嗎?』

    「還沒。」

    『有女朋友吧?』

    「嗯,有。」

    『那就該結婚啦!』她拍了拍我的肩膀。

    「或許吧。時間還沒到。」

    『認真一看,你真的………變了很多。』她仔細地看一看我說。

    「是嗎?」我低頭看了看自己,「我沒啥感覺呀。」

    『十多年前,你還沒這麼高,身體也還沒這麼結實,而且重點是,你現在真的很帥,跟以前相比,真的差很多。』她說。



    「是喔?」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是啊……哎呀!十多年囉,大家都變了,連當總統的也變了,哈哈哈哈……』她爽朗地笑了出來。



    她那天的笑聲至今還迴蕩在腦海裡一樣,中誠的那個夢,很巧合地和她那天的最後一句話相呼應。所以到底什麼是不變的呢?其實這世上沒有什麼是不變的,不然神就不需要給我們這個願望了。



    大概是五個多月前吧,二零零七年就快要結束了的年底,又是一個加班加到沒捷運的鐵克西之夜。其實我是可以叫雅芬載我的,因為她是我的女朋友。但這天她身體不太舒服,我不希望她陪著我在公司裡加班,所以叫她早點回家。



    這天跟我一樣還留在公司裡奮鬥的人,就是那個剛來幾個月的明凱,他拿了一杯咖啡走到我旁邊來,「先喝了吧,提提神。」他說。



    「啊!謝謝你!」我端過咖啡,喝了一口。

    「天啊,都快十二點半了,事情卻好像做不完。」他說。

    「哈哈哈,」我笑了出來,「事情怎麼可能做得完呢?」

    「你常常這樣加班,雅芬不會抱怨什麼嗎?」

    「她要抱怨什麼?」我喝了一口咖啡說,「我們在同一間公司上班,我的工作她也很清楚,如果這樣還要抱怨,那可能很難相處得下去。」我說。

    「嗯,說得也是啦。」他點點頭。

    「你呢?你交女朋友了嗎?」我問。

    他笑一笑搖搖頭說,「沒有,所以我很羨慕你,你回家的時候總是有人會為你開一盞燈等你。」

    「你快交個女朋友,就會有人開一盞燈等你了。」我說。



    「你跟雅芬的感情很好,對吧?我常聽到她在說你。」

    「嗯?」我挑了挑眉,「說好的還是說壞的?」

    「都是好的呢!她說你是個好的結婚對象。」他說

    「是喔?」我笑了幾聲,「好幾年前,有個女孩子也說過我是個好的結婚對象,她還說她一定要在二十七歲結婚,偏偏她二十七歲的時候我才二十五。」我說。

    「我也認識一個女孩子,她也說她一定要在二十七歲結婚。」

    「為什麼女孩子都喜歡為自己的婚期訂一個期限呢?」我好奇地說。

    「我哪知道?」明凱放下手上的咖啡,「而且奇怪的是她當時的男朋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還交往了好幾年咧!」

    「我也是在網路上認識那個女孩子的,我跟她在一起好幾年……」我說。



    明凱聽完之後,突然安靜了下來,我開始覺得心跳的速度有點不太穩定,他則是一臉想起了什麼似的看著我……



    「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他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地唸出來。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了。

    「你是……夏日?」他說。





    * 是的,我是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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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20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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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0-7 23:37:01 | 顯示全部樓層
    ※    6•夏日之詩



    點一根煙,正在燃燒著的不只是煙草,

    還有情緒。

    寫一首詩,正在著墨著的不只是字句,

    還有生命。



    回想生命中,曾經為誰寫過詩,

    又曾經收過誰為你寫的詩呢?



    如果這漫長的生命之路不曾留下任何記錄,

    或許一首詩,

    就是最好的附註了。











    兩個月之後的婚禮,爸爸跟媽媽在爭執了三個多禮拜之後終於決定了地點了。本來媽媽說她希望在國賓飯店,但是爸爸說漢來飯店的感覺比較新穎。兩個老人家為了我的婚事三不五時就在鬥嘴,到最後我乾脆直接跟他們說:「不管是國賓還是漢來,我都沒興趣,我決定要在金典酒店,你們就不需要再吵了。」



    其實並不是我希望自作主張而不讓父母親決定些什麼事,而且那種壓迫感真的有時會讓人喘不過氣來。「結婚前的忙碌真的是一種雙重壓迫」,這句話甲乙丙丁四個人都說過。當然在我還沒決定結婚之前,我是不知道什麼叫雙重壓迫的。



    「那就是一種……嗯……兩邊都在壓迫你的感覺。」丁說。

    「也就是兩邊都會對你施壓的感覺。」丙說。

    「你會很明顯地感受到他們的壓迫。」乙說。

    「而那種壓迫是來自兩邊的。」甲說。



    「所以到底什麼是雙重壓迫?」我問。

    「就是雙重壓迫。」他們說。



    這段廢話發生在他們收到我的喜帖的時候,他們很緊張地打電話來問我:「你真的要結婚了嗎?」



    「是啊。」我說。

    「這真的是一件不太明智的決定。」他們說。

    「既然不明智,你們不也都結婚了?」

    「這個不明智是在結婚之後才會發現的。」



    然後四個大男人在酒吧裡哭成一團,還不時接到老婆要他們回家幫忙帶小孩的電話。



    不過他們說的雙重壓迫是真的存在,那來自雙方的家庭。男方與女方的家庭都會有各自堅持的地方,但主辦的人是結婚的主角,當男方的家庭提出了要求,女方的家庭也提出了建議,那就會是衝突的開始。不過這樣的衝突不會真正的發生在雙方的家庭裡,因為即使結婚的兩人會吸收這樣的衝突。



    那段時間壓力不小,因為你不會想讓自己的家人失望,也不會想讓對方的家人失望。相對的,你的另一半也一樣。於是所有的壓力到了即將新婚人的身上就被扛住了,一直到婚禮結束過後的一段日子才能慢慢地化解。



    『我們的未來,我們自己決定。』在雙重壓迫之下,某一天晚上,雅芬躺在我的懷裡這麼跟我說。



    於是,雅芬的親戚還有長輩為我們看了許多的房子,她都回絕了,她說很感謝他們的幫忙,但她希望能夠自己決定將來。因此,我們買了一間房子在淡水,那個可以面對夕陽向這一天說再見的地方,捷運站就在離我家騎機車不到五分鐘的地方,附近的生活機能還有環境的寧靜度都很不錯。



    那個嘴巴很甜的賣房子阿姨果然賺到我的錢了,當她接到雅芬的電話,那開心到拉開嗓門大喊的聲音,連正在開車的我都聽得見。



    前些日子的某個星期日,我起了一個大早,開著雅芬的車子,在一片霧茫茫的山路中蜿蜒的前進,目的是去看一看紛飛。這天我起床的時候,天才剛亮,雅芬還賴在我的胸膛上不肯下來,我慢慢地把她移到她的枕頭上,她微微張開眼睛。



    『幾點了?親愛的。』她說。

    「早上六點。」

    『這麼早?你要去哪呢?』

    「我……要去看一個老朋友。」我說。



    照顧靈骨塔的師父為我這個一大早打擾的不速之客開了門,他說從來沒有人這麼早來的,如果不是有什麼急事要告訴已經去世的人,就是有喜事要讓去世的人知道。



    「是的,是喜事。」我點點頭,「師父,您真是妙算。」我說。

    「不是我妙算,而是你一臉紅光,其運走日正當中之勢,必有喜事啊。」師父說。



    我把我的喜事告訴紛飛,並且希望她能給我祝福。清晨是麻雀最有活力的時候,牠們在窗外鳴叫並且互相追逐著,我感覺到一陣陣春風在吹拂我的臉。



    紛飛依舊是美麗的,不管是什麼時候的她。我想,認識她的人絕對都不會忘記她永遠二十七歲的樣子。



    明凱是紛飛的鄰居,也就是把聊天室的大標題改成「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的人。當年他與紛飛一起上聊天室,並且在那裡遇到了夏日。



    也就是我。



    他說紛飛遇見我之後,就時常跟他聊起我的事情。不管我帶紛飛去過哪裡,她總會把過程一五一十地告訴他。「那時候的她,每天都很幸福。」明凱說。



    五個月前,明凱把一張已經有點泛黃的紙交給我,他說這張紙已經放在他家十年了,如果不是因為紛飛,他早就把這張紙給丟了。



    我伸出手緩緩地接過那張紙,那當下我並沒有打開它。明凱說,回家再看吧。那確實適合一個安靜的夜晚去讀它。



    幾天之後,我剛加完班回到家。工作的壓力驅使我去倒一杯威士忌來緩一緩我的躁悶。我往沙發上躺去,用很靡爛的姿勢坐著,四周的安靜無情地向我襲來,我喝了一大口威士忌,那濃烈的酒精燒燙著我的喉嚨,也嗆醒了我的腦袋。



    我從口袋裡拿出那張紙並且打開它,紛飛娟秀的字映入我的眼簾。



    ◎ 一條路的長度,決定了我的迷戀。

    路那一邊的人行道上,有你的繾綣。

    你在數萬顆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時,聽見很清晰的我的腳步,

    雨並沒有淋濕我的裙襬,我不曾慢了速度。



    夏日,紛飛,是老天爺刻意安排的局,

    夏日是你,紛飛是我,而雨只是我們之間美麗的點綴。

    平行的人行道,依然有交界。

    終點就在你身邊,我早已經看見。



    其實你無須問天,在大雨紛飛的這夜,

    就算雨永遠不停,我仍然願意住進你心裡面。





    我在看完的那瞬間崩潰,眼淚像翻倒的水杯不停地從眼眶裡湧出來,我感覺自己身在無盡的悲傷裡,而那悲傷在很深很深的谷底。

    那天之後,我開始每天找一些時間散步。有時候自己一個人,有時候是跟雅芬。這個習慣養成了之後,如果我在下班後沒有直接上雅芬的車,那麼她自然地就會知道我要去散步了。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我在全台灣最高的餐廳裡向雅芬求婚。我聽從中誠的建議,請了兩個小提琴手,在雅芬就快吃完晚飯的時候走到她的身邊,開始演奏著浪漫的音樂。



    我拿出已經準備好的戒指,還有我的身分證。我告訴她,如果她喜歡這樣的氣氛,這樣的提琴聲,還有那個戒指,就要有把她的名字印在配偶欄上的心理準備。



    她的眼眶裡含著淚水,用刻意壓抑著感動的聲音對我說『就算沒有這樣的氣氛,這樣的提琴聲,還有這個戒指,我還是會願意嫁給你。』



    兩個月之後,我就要結婚了。甲乙丙丁說,這是個不明智的決定。

    其實明不明智,我根本就沒想過。



    雅芬問我,為什麼會突然想跟她結婚?

    「因為我很愛妳。」我說。

    『我知道你很愛我,我是說,你怎麼會突然向我求婚呢?』

    我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笑了一笑說,「因為散步。」

    『散步?』

    「嗯,是啊。」我點點頭,「因為走著走著,就會想通一些事情了……」我說。





    * 因為走著走著,就會想通一些事情了…… *









    - END –



    註:結果甲乙丙丁這四個人從頭到尾我都忘了給他們取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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